兴安盟农牧局对盟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第018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农牧局 时间:2023-08-29 10:01:18 点击量:

韩立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水利设施作用确保粮食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兴安盟耕地总面积2316.02万亩,其中黑土地耕地面积900.9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56.72万亩,截至2023年4月全盟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730.62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3。2023年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91万亩,到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二、存在问题

针对提案内容,我局进行了调研,走访了5个旗县市、1个农垦事业发展中心,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踏查等方式,发现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率不高。这主要由于水利设施农民不会用以及不能用所导致。

2、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区建后管护意识不强,“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还存在;农民群众主人翁意识不强,“只用不管”问题比较严重。农田水利工程分布范围广数量多,人工管护成本高,加之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项目工程损坏实际情况,管护经费缺口越来越大,而在各级政府预算资金中缺少农田管护专项经费,因而形成工程管护经费筹措难度大。

三、措施与建议

1、做好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实行“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各苏木镇因地制宜安排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经费,保障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到位,嘎查村集体收入,如光伏资金应考虑安排作为管护经费来源。

2、明确管护方式及管护责任。实行“明确管护”内容确定机制。受益嘎查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水利工程设施;把电力配套设施纳入国网地方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移交当地电管所负责管护。

3、进行农业节水技术培训。要充分发挥旗乡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就我们现有的工程措施相对应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技术进行专业化培训,特别是针对目前的农民不会用问题,切实解决老百姓需求。

4、设计配套监控设施方案。按照项目概预算资金情况,建议有条件项目区酌情考虑在项目区内设计安装摄像头,对建设设施进行监控,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以开展有效管护。此外,应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合作,建议各旗县市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参与管护,定期对镇村项目区工程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乡镇政府,同时进行汇总上报,掌握各项目区工程管护情况。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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