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 对盟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科室 时间:2022-07-08 16:33:01 点击量:

陈国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注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盟主要通过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培育扶持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落实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推动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全盟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明晰嘎查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利,逐步构建起“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集体产权制度,我盟积极推进并完成了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完成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改革时点清查核实并纳入账内管理的各嘎查村集体账外资产18.6亿元;指导各嘎查村按照类别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及各项管理制度,清产核资成果数据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指导各嘎查村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6万人,建立起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折股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或集体净资产12.7亿元,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颁发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33.3万份,明确成员家庭户内所有股权人信息及股权份额,作为其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六项权能的基本依据。成立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854个,通过赋码登记赋予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明确其特别法人的主体地位;规范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要求嘎查村集体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健全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体制机制。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前提条件。

二、规范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

全面规范嘎查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依法依规实行“村账乡管”,监督嘎查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条例规定的流程进行财务处理。组织各旗县市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指导各嘎查村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落实民主理财、执行财务公开。制定《兴安盟农村牧区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试行)》,明确嘎查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要求,指导各嘎查村根据盟、旗县市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嘎查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评估、运营管理等方面具体制度。建立嘎查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每年组织各旗县市开展嘎查村集体资产清查并按时将结果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管理。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引导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组织各级农牧部门积极引导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广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严格执行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全面开展2022年度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2022年全盟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311.93万亩,流转总户数为7.9万户。指导各旗县市开展旗县市级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现我盟科右前旗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已正式运营,开展以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及抵押贷款为主营业务,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交易信息发布、流转交易鉴证、抵押登记贷款等服务。扎赉特旗、科右中旗正在积极探索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运营模式。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四、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我盟乌兰浩特市于2020年9月被确立为国家试点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建引领、农民主体、稳慎推进”的原则,统筹协调、高位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试点乌兰浩特市已制定关于宅基地审批、监管、退出、流转、所有权行使、收益分配等改革任务的12个制度性文件。通过座谈、集中培训等形式对市、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赴山东济宁汶上县、临沂兰陵县实地考察。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21156宗,初步建立宅基地数据台账, 现正在开展宅基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探索发展方向。

五、落实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

与盟委组织部、盟财政局密切配合落实扶持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每年组织专家通过审核嘎查村项目申报材料、与旗县市委组织部项目管理人员面谈交流的方式,对各旗县市推荐申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嘎查村进行评审,评选部分嘎查村一次性补助125万元,用于引导嘎查村发展集体资源利用型、提供有偿服务型、发展物业管理型经及混合经营型的经济模式,促进嘎查村集体经济滚动发展。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

六、加强政策扶持引导集体经济发展

配合盟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晓景计划”,大力培育“晓景”式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引导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通过采取订单农牧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吸纳就业等方式带动农牧户共同发展,对培养认定的“晓景”式人才进行浮动式奖补。整合项目资金统筹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等乡村环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完善水电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对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推进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开展种养殖技术实用性培训,培养农村土专家、经纪人和新型职业农牧民。组织实施“四乡工程”,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向农村牧区流动,对于市民下乡发展产业的,围绕全盟农牧业领域14个重点产业链编制指导目录,组织开展“市民下乡”助务产业发展活动,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牧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屠宰、贮藏、保鲜、净化、分级、包装等农畜产品加工业。对利用废弃农业设施园区或流转土地5年以上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达标温室大棚,一次性补助投资额20%,最多不超过5万元。推进“一村一品”、“一村一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及兴乡企业建设观光采摘、鲜品销售等各类果蔬及中草药基地,支持“特色农畜产品驿站”建设。对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经营满1年以上、年销售本地农畜产品额超10万元的,由旗县市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年销售农畜产品达到100万元以上,稳定建立“农牧户+能人+市场”合作模式的电商企业,在仓储冷库、保鲜库建设的基础设施方面,由旗县市给予一次性奖补。为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给予了有力支持。

我盟嘎查村集体经济正在稳步向好发展,全盟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总额2017年为46.8亿元,至2021年底,各嘎查村集体资产总额已达到66亿元,各嘎查村年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局党委决策部署,继续扎实推进全盟各嘎查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7月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李振林

名:潘泽龙

话:13948275559     0482-828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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