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党组关于兴安盟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科室 时间:2023-12-04 14:42:08 点击量:

  根据兴安盟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5日至6月25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农牧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8月17日,盟委第四巡察组向兴安盟农牧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把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巡察反馈指出的存在问题,局党组态度鲜明、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坚持真正认账、立行立改、真实整改。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收到反馈问题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办,负责牵头、协调、督促整改落实。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组织制定、修改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听取分管领导和整改责任部门汇报,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领任务、扛责任、跟踪督办,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严从实落实好各项整改落实。

    (三)逐项制定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在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逐一征求盟纪委监委、盟委巡察组、盟委巡察办及盟委宣传部修改意见后,制定《关于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农牧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盟委第四巡察组对盟农牧局党组开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意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巡察相关文件要求并进行专题学习。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好整改落实

     (一)落实五大任务政治自觉有待提高(9个)

      1.关于“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利用率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盟农牧局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检查指导组,深入项目旗县实地督促科右前旗将未发放使用的输水软管和滴灌带,发放到项目区农户。同时加强技术培训,特别针对农民不会使用情况,以旗县、乡镇为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旗县、乡镇两级农技推广部门作用,开展相应农业技术培训,加强节水灌溉推广使用,提高设施设备利用率。严格开展年度项目验收工作,对发现各类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二是盟农牧局印发《关于做好提高高标准农田设施利用率工作的通知》,各旗县市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举措,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工作。三是已完成2022年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旗县市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督促突泉县、科右中旗协调电力部门完成排除主线路故障,太平乡马吉拉胡村11眼机电井及代钦塔拉苏木四海嘎查项目区21眼机电井已通电并正常投入使用。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地确保2019年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通电。目前,除2022年科右中旗哈日诺尔苏木巴彦沟1000亩片区7眼井和吐列毛都镇准巴彦乌兰5000亩片区22眼井因农网改造尚未通电外(正在协调推进,待农网改造完成进行电力接火),其它各地项目已实现全部通电。五是盟农牧局已印发《兴安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暨电力设施后续管护指导意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管护,使项目设施发挥长期效益。

       2.关于“示范田示范推广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帮助基地解决资金不足问题,确保基地能正常开展试验示范工作。一是园区已开展相关试验示范工作,目前开展玉米品种试验示范、大豆品种试验示范、大豆抗孢囊线虫病试验、海藻肥试验示范、玉米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试验示范等工作。二是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基地资金保障问题,确保试验示范经费充足。三是在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4个旗县市建设优质水稻绿色高效节水栽培技术示范基地13个,试验示范面积6400亩。在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4个旗县建设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示范基地5个,试验示范区面积合计3300亩。

      3.关于“设施畜牧业基础建设不能满足畜牧业发展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科右前旗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对科右前旗爱养牧企业进行提升改造,通过智慧牧场建设,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备。指导各旗县市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设施畜牧业基础薄弱问题整改经验,开展试点工作,好的经验进行推广。二是已制定兴安盟2023年智慧牧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任务已分解到旗县,目前各旗县市已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正在组织实施,大力推进设施畜牧业发展。积极实施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和中小养殖场改造提升项目,在有效提升养殖场基础设施的同时,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和现代化设施设备,发展自动化、智能化设施养殖,提高畜牧业规模化、机械化水平。三是制定盟级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目前已完成盟级24个,旗县级112个,共136个示范场创建,其中17个自治区级及以上申报材料已报至农牧厅。四是制定中小养殖场提升改造方案,开展升级改造,目前已经完成升级改造中小养殖场85家。五是已建设完成4座规模奶牛牧场。

        4.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旗县市畜间布病阳性率高于稳控标准的重点乡镇,依据《兴安盟布病防控九条防控措施》,加强流调监测,严格按照“四个100%、一个20%”的监测要求开展好辖区内的布病监测流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消毒灭源,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年降低阳性率,力争达到国家稳控标准。截至目前,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2023年畜间布病阳性率为0.43%;突泉县九龙乡已将布病阳性畜间布病阳性率为0.46%,均达到国家0.5%稳控标准。二是对流调人间布病病例1548例中有畜户开展布病监测,确认是否为阳性畜,定性为阳性畜后进行净化、消毒,拔除疫点。三是截至目前,卫健部门统计累计发病人数1082人,同期下降24.12%。四是截至目前,畜间完成布病检测27.26万头只,完成率达109%。

        5.关于“对饲草基地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职能职责划分,已发函告之,并移交盟林业和草原局整改相关问题。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整合,用于羊草产业发展。盟农牧局积极推进项目落实,10月9日组织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盟农牧研究所相关技术人员对0.34万苜蓿基地进行验收。三是督促科右中旗政府整改落实,目前科右中旗政府已将剩余396万元整合使用至羊草产业发展。

        6.关于“对旗县畜牧改良工作指导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盟农牧局组成调研组,对相关旗县冻精使用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结合实际情况帮助其解决困难。督促相关旗县农科局开展肉牛良补冻精自查,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前旗力争在10月底前消化现库存7.4万支,扎旗在9月15日前消化全部库存。加强对旗县肉牛良补冻精项目监管,不定期对旗县开展检查,做好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并决定今后肉牛良补项目不再由盟农牧局集中采购冻精,根据各旗县实际需求,直接下达补贴项目资金,旗县农科局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采购冻精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二是盟农牧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肉牛良补冻精自查的通知》(兴农牧发〔2023〕439号),并督促相关旗县对反馈问题进行自查整改,9月5日,盟农牧局相关科室赴扎旗和前旗督导检查肉牛良补冻精工作。截至目前,前旗已消化库存7.4万只,扎旗已消化全部库存3.8万只。三是加强对扎旗农科局肉牛良补冻精项目监管,督促其做好应急突发预案,避免类似冻精损失发生,定期或不定期对旗县开展检查,做好年度考核管理工作。四是已经将良补冻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管理内容。

        7.关于“农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通过现场认证方式获得兽残资质。一是已经获得兽残资质,完成自治区1500批次兽残检测任务。二是增加参数文审材料已提交待审核。三是积极筹措资金采购配套设备,9月底前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目前已购买斡旋振荡器,匹配不同型号转子并投入使用。四是梳理亟需人才缺口,局党组已会同农技推广中心认真梳理人才缺口实际情况,并向盟委组织部上报人才引进计划申请。

       8.关于“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指导科右前旗及全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旗县市政府8月25日前牵头组建工作专班,9月1日前严格对照国家、自治区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技术规程和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梳理排查。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定期调度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各旗县市按时报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遗留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调度表》,对工作滞后的通报督促。不定期深入旗县市、苏木乡镇、嘎查村实地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等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已按照农村土地确权遗留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各地进一步深入开展遗留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摸清问题存量,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按照土地确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到户。三是科右前旗19个整村未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嘎查村中,17个嘎查村7060户已整改完成。2个嘎查村958户因历史形成原因矛盾纠纷突出,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暂缓确权,待新一轮土地延包时探索通过统一调整、重新发包等方式予以解决。四是对照问题台账,组织相关部门、苏木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各嘎查村依法依规按照土地确权工作程序逐一调查核实并推进问题整改,完成勘误修正。科右前旗累计勘误修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260户,其中俄体镇双胜村142户权属信息错误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五是要求各旗县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依据国家、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政策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落实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承包户违法违规收取错误信息更正费等不合理费用,存在不合理收费行为的即刻停止,已违法违规收取的费用限期返还至承包户,严禁增加农民负担。六是科右前旗已印发《关于暂停办理收费业务的通知》停止第三方收费。七是已完成违规收费情况摸底调查,印发《关于返还收取农户基础信息改错费用的函》,责令公司返还233户农户累计违规收费56694元。

       9.关于“户改厕项目遗留问题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兴安盟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重新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明确档案格式,建立包联机制,成立督导组实地督导推进,根据摸排发现的问题类型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力度,制定常态化开展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将卫生厕所摸排整改列入常态化工作,每月开展摸排整改调度工作,形成动态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发现即解决”。截至目前,国家暗访组对我盟科右中旗、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的4个苏木乡镇、85户问题厕所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经过实地复核卫生厕所均正常使用,农牧民群众使用情况较好,满意度较高。二是针对不能使用问题厕所主要以2013年卫健委建设卫生厕所为主,由于年代久远,失去使用条件和维修价值,经与上级充分沟通和第三方鉴定,摸排发现7167户问题厕所采取报废销号处理。三是针对住建部门2018年新建试点试验失败卫生厕所,已列入“十四五”计划,正在按年份逐步整改完成。四是督促旗县市采取合理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加码。做好群众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农牧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助力乡村振兴。五是已经要求各旗县市采取合理合规的工作方式,利用宣传挂图、宣传册等方式正确宣传引导农牧民群众。六是减少入户和上报表格次数,常态化开展摸排整改工作,做到卫生厕所坏了有人修,推动卫生厕所“会用、好用、用好”。

       (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政治意识有待提高,对照有形有感有效的工作要求有差距(2个)

         1.关于“党组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带动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讲话精神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关心关爱,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少数民族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人次。一是截止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思想2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二是10月18日,经党组会研究审议已修改完善《盟农牧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2.关于“机关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利用机关文化走廊、电梯自媒体、电子大屏幕、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各民族团结奋进、共同繁荣的浓厚氛围,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新气象。二是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各民族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农牧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盟农牧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紧,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继续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

     (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后续工作,对集中整改阶段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进行“回头看”,跟踪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防止虎头蛇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整改落实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强化制度执行力,以整改成效推动我盟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82-8288528;

     邮政信箱: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兴安盟农牧局921机关党委办公室,邮编137400;

     电子邮箱:xamnmjjgdw@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党组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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