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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项目扶持政策

来源: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3日 分享到:

  实施范围和任务:在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3个旗实施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补贴、良种冻精补贴和肉牛冷配技术推广补贴项目;补贴内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基础母牛饲养补贴。对养殖场户饲养的乳肉兼用牛品种、地方黄牛品种、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进的肉牛品种基础母牛给予补贴,每头补贴50元。补贴需“见能繁母牛、见养殖场户、见养殖档案”。良种冻精和冷配技术推广补贴。对养殖场户使用肉牛良种冻精开展人工授精的给予补贴,每头能繁母牛补贴10元。同时,在冷配技术推广覆盖率较低的乡镇对养殖场户实施肉牛冷配技术推广补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150元。补贴需“见能繁母牛、见冻精细管、见养殖场户、见养殖档案”; 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养殖场户向旗县农牧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上报基础母牛存栏及肉牛良种冻精需求量。养殖场户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严格项目核查。旗县农牧部门组织人员,采取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申报补贴项目的养殖场户基础母牛存栏量、冻精需求量、配种记录等信息进行核查。经养殖场户和核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一场(户)一册、一畜一号登记造册,连同现场核查照片或视频一并留存档案。严格项目公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原则,旗县农牧部门组织苏木乡镇在项目实施嘎查村所在地对享受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养殖者姓名、享受补贴基础母牛数量、补贴标准及金额等,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旗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养殖场户。

  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计财发〔2022〕13号)和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牧区畜牧良种补贴 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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