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购机补贴资金核算结余情况
2023年我盟各地区结转中央补贴资金789.433万元;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盟中央补贴资金29019万元(其中688.8万元切块用于报废更新补贴)。2023年我盟自治区配套补贴资金结转0.36万元,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盟自治区配套补贴资金2394万元(其中170.7万元切块用于报废更新补贴)。
二、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目前,全盟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已使用28324.16万元、使用比例达到99.97%,其中已兑付资金28173.683万元、兑付比例达到99.46%;全盟区级累加补贴资金已使用2223.24万元,使用比例达到99.98%,其中已兑付资金2030.75万元、兑付比例达到91.34%。
三、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主要做法
健全盟旗两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组织领导和风险内控体系,成立多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定期开会、学习、自查,防范风险隐患。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科学制定补贴方案,严格落实补贴政策,组织培训并强化资金监管。积极开展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以试点引领扩面,截至目前,全盟5个旗县市的6家报废拆解企业已完成盟级公示及自治区备案,现已全面开展报废拆解业务。逐步完善购机补贴信息公开系统,及时维护更新内容,同时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整改事项,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置专人接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