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兴安盟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维护集体资产安全和农牧民合法权益,11月上旬,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深入苏木乡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普法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发放《致全体农牧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并现场对农牧民群众讲解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重要意义;呼吁农牧民群众提高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清理工作,并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监督;引导农牧民群众尽快将自家持有的与村集体签订的合法、有效、未到期的合同,送到所属村集体进行登记,积极配合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清理工作。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农牧民群众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更多农牧民群众参与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清理工作中,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监管、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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