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2023年度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 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科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为兴安盟农牧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牧区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发展、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兴机编办发﹝2021﹞59号)确定我单位职能如下:

  1、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

  日常工作。

  2、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承担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研究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理体系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农牧业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和产业经济研究工作。

  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休闲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

  4、承担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

  5、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落实意见,协助推进全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牧区户厕整改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全盟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整改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有序推进和各旗县市的着力配合下,我盟农村牧区户厕常态化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年初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及盟委行署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按照“一年四次集中清、建立机制常年清、门前‘四包’主动清”的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合力,以推进“五清”、普及“五有”、实现“五化”为目标,先后派出业务人员对全盟六个旗县市的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季度督查,全力提升全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水平。

  3、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业务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强化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常规调查、热点问题和动态信息监测等工作。

  我中心积极组织科右前旗勿布林嘎查、阿尔山明水西口村两个国家级固定观察点收集历史文物、数据资料、影像资料,为国家级固定观察点工作40周年献礼。

  为确保全盟各责任旗县固定观察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所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在完成常规调查和各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盟六个旗县市的8个固定观察点的记账工作进行实地业务指导16次,指导记账户累计160人,对各旗县辅助调查员对记账户的上门指导及纠错情况、记账户的记账及时性、真实准确性进行不定期检查8次,抽查记账户90户,有效地避免了观察户记账不规范、混淆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等问题的出现。

  目前为止,各固定观察点按照自治区固定观察点办公室工作要求做好了档案资料及记账数据的保管工作。已分别将每年调查表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备专用档案柜封存保管,做到调查资料不损坏,调查数据不丢失,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023年6月25日-27,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举办本单位承办的《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培训班》在兴安盟召开,共培训全盟各旗县市业务骨干及记账户共计89人,此次培训传达学习了有关农村牧区最新的政策文件精神,对固定观察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讲解和培训,并就兴安盟固定观察点完成情况开展研讨交流。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6.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9万元,减少3.16%,变动原因:主要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1万元,增长4.0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56.3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5.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6万元,增长4.13%,变动原因:单位在编人员正常晋升。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4.38%,变动原因:结转自治区固定观察点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156.3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5.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45万元,增长4.32%,变动原因:人员正常晋升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7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治区下拨固定观察点工作经费结转0.7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33万元,减少30.27%,变动原因:本年支出自治区拨付固定观察点业务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5.2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97万元,占99.8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30万元,占0.2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5.6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50.08万元,占96.44%;

  本年项目支出5.53万元,占3.5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5.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5万元,减少3.93%,变动原因:响应号召缩减单位各项经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6万元,增长4.63%,变动原因:本单位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保险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5.07万元。与年初预算161.4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6.0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0.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29万元,支出决算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64万元,支出决算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0.99万元,支出决算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0.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9.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55万元,支出决算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98万元,支出决算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13.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58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13.54万元,支出决算10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发放数有差异,以实际发放数为准。

  2、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47万元,支出决算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0.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71万元、津贴补贴20.26万元、奖金6.92万元、绩效工资14.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万元、住房公积金1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36万元。

  (二)公用经费1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费2.17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0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3.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3.50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50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决算相比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把审批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22.23%,变动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把审批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发生过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20万元,其中:办公费1.5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费2.17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工会经费1.73万元、福利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3万元,增长24.85%,变动原因: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8.27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预期目标:持续做好农村牧区常规调查工作,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聚焦我盟农村牧区和农牧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上报工作。(2)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在完成常规调查和各专项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盟六个旗县市的8个固定观察点的记账工作进行实地业务指导16次,指导记账户累计160人,对各旗县辅助调查员对记账户的上门指导及纠错情况、记账户的记账及时性、真实准确性进行不定期检查8次,抽查记账户90户,有效地避免了观察户记账不规范、混淆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等问题的出现。2023年6月25日-27,由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举办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承办的《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培训班》在兴安盟召开,共培训全盟各旗县市业务骨干及记账户共计89人,此次培训传达学习了有关农村牧区最新的政策文件精神,对固定观察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讲解和培训,并就兴安盟固定观察点完成情况开展研讨交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使用及拨付应提前做计划 ,使其应用更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绩效资金的使用认识,合理分配拨付资金。

  (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桐  联系电话:0482-8288417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附件:2023年度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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