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农牧局为盟行署工作部门,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 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
3、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是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为兴安盟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综合保障、机关新闻宣传、机关门户网站信息采集等职能的综合保障部门。
4、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开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牧区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发展、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5、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兴安盟农牧局所属对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开展行业管理和检查的单位。
6、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部门。
7、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关于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兴机编办发﹝2021﹞59号)确定我单位职能如下:(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农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并实施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2)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盟市级的执法职责。包括: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牛羊)禽屠宰、种子、种畜禽管理、化肥、农药、农机机械、生鲜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农业灌溉取水基础设施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畜牧、兽医、 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3)在业务上领导各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按程序调用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开展执法工作。(4)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盟内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5)负责对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全盟农牧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制度建设。(4)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承担全盟“三农三牧”政策研究、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和现代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等职能。
9、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盟农牧局党组的领导下,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党总支和所领导班子带领全所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自主创新,承担全盟农牧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支撑工作,以破解“三农三牧”领域的技术难题为重点,着重培养农牧领域创新人才,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兴安盟农牧局:(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2)统筹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方面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善、新型农村牧区 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建设。(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盟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4)负责拟订全盟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方案。(5)组织落实全盟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计划。(6)研究拟订全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8)指导农牧业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工作(9)依法开展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0)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防治。(11)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12)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13)制定并落实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计划和有关政策。(14)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15)承担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和生物安全监管。(2)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3)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及网络化报送;(4)动物标识计划、发放和防疫管理;(5)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宣传。
3、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兴安盟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综合保障服务;农牧系统国有资产保障;机关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法律服务;机关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维护;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物业管理。
4、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根据《关于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兴机编办发﹝2021﹞59号)确定我单位职能如下:(1)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2)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承担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研究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理体系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农牧业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和产业经济研究工作。(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休闲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4)承担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5)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落实意见,协助推进全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开展全盟绿色食品标志转让、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建设、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材料初审、现场检查、推荐上报、技术咨询;实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产地环境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宣传等工作。
6、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2)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职能。
7、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盟市级的执法职责。包括: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牛羊)禽屠宰、种子、种畜禽管理、化肥、农药、农机机械、生鲜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农业灌溉取水基础设施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8、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兴安盟农牧局贯彻落实“三农三牧 ”相关地方 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支持保障。(2)承担种植、畜业、渔业、饲草料、种业、农机、发展规划等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农牧业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3)承担全盟农牧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发展 提供技术保障。(4)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 (5)承担全盟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为设施农业和农畜水产品加工提供服务。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和 遥感监测、奶业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 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6)承担兴安盟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1)面向全盟农牧领域的重大需求,坚持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发展理念,通过承担国家、自治区、本盟的农牧科研课题,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大力开展农牧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宣传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3)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旱作农业增产增效可持续发展,病虫草害绿色高效防控技术, 畜牧兽医和草业等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工作。(4)发挥研究所在传统和现代检验检测技术方面的优势, 为开展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作物产地环境和作物品质的检验检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兴安盟农牧局系统下设42个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党委(人事科)、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监管科、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兽医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饲草饲料科、畜牧局、种植业科、科技教育科(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办公室(党办),财务室,科研室,水稻研究室,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室,旱作农业研究室,植物保护研究室,畜牧兽医研究室,草业研究室,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室、综合科(党建工作科)、植保植检科、肥料与节水科、农田灌溉与耕地保护科、农业技术推广科、经济作物技术科、畜牧业技术科、奶业技术科、饲料饲草技术科、水产技术科、生态能源环保科、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科、资源区划科、教育培训科、种业技术推广科。兴安盟农牧局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9家,分别为:兴安盟农牧局(本级)、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农牧局系统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6 |
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8 |
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9 |
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盟农牧局领导班子按照盟委、行署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自然灾害影响,承压负重、难中求成,践行“1666”农牧业发展思路,瞄准量大、质优、价高方向做大做强农牧业,坚定不移建设农牧业强盟。全面完成“2023年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工作任务,共8个方面、34项任务。积极向上争取到位涉农涉牧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7.61亿元,同比增长16.00%,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农牧领域实施重点项目共60个,涉及总投资107.80亿元。
特别是,2023年,盟农牧局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获此表彰单位全区仅6家;且此项荣誉已有多年未进行评选。
1、坚持一个引领,全力创建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成功争取农牧厅32项支持政策项目,到位资金8.96亿元、同比增加20.00%以上。聘请赵春江院士等15位行业专家组建技术支持团队,共谋划创建项目60个,总投资178.05亿元。2023年实施项目30个,总投资66.56亿元,完成投资29.70亿元。高质量制定《创建兴安盟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建设规划》。发展浙江网商银行农村网商金融业务,全盟已授信2万人,累计发放贷款6.00亿元。“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中心”成功获批创建,为全区首家。
2、突出重点特色,大力发展六大产业。粮产业,大力实施增粮示范行动,扎赉特旗水稻示范田实收亩产1523斤,刷新全区水稻单产纪录;大豆示范田实收亩产633.6斤,同时创全区和东北地区大豆高产纪录。全盟粮食产量135.63亿斤,较上年增产1.32亿斤,占全区增量(11.5亿斤)的12%;粮食作物单产达到867.9斤/亩,比全区平均单产(755.5斤/亩)高112.4斤/亩,实现“十四连丰”。肉产业,肉牛、肉羊定点屠宰量达1.1万头、69万只,分别同比增长81.00%、27.00%。肉类总产量32万吨,同比增长25.00%;8家企业被评为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场。牲畜存栏达到1290万头只,同比增长7.00%,实现“十连稳”。乳产业,奶牛存栏24万头、同比增长30.00%;奶产量68万吨、同比增长28.00%。已建成4座万头牧场,奶牛存栏4.99万头,日产奶量690吨。在建4座规模牧场按时序推进建设进度,目前已进牛5000头。前旗传统乳制品产业园区投入运营,奶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检测。“蒙牛(乌兰浩特)”日加工鲜奶300吨,获区级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伊利”高端乳制品制造项目投产运营,日加工量600吨;红城乳业日加工鲜奶10吨。菜产业,加快设施农业发展,推动建设4处高标准设施农业项目,新建面积0.33万亩,总面积达3.63万亩,改扩建温室2450亩;预计蔬菜、瓜果产量35万吨以上。草产业,落实草产业资金5205万元,全盟种植青贮玉米143万亩,苜蓿25万亩,燕麦17.6万亩,羊草21.7万亩。投入各类资金1.7亿元,建成四个饲草加工物流交易园区,首创饲草中央厨房模式。
3、强化资源整合,大力打造六大园区。肉牛产业园,中旗肉牛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挂牌认定,肉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完成建设任务84.00%;“鸿安”“蒙源”“华阳”育肥牛基地、肉牛屠宰分割加工车间、肉牛制品冷链物流、肉牛可追溯体系和产业园水电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毕。乳业产业园,前旗奶业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完成投资25.49亿元,达到总工程量74.00%,完成奶牛核心群、新建1.2万头全群奶牛养殖示范园区、传统乳制品加工中心、液态奶行业“5G+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示范等项目建设。肉羊产业园,“杜美牧业”挂牌国家级羊核心育种场,“三阳牧业”成为自治区标准化种畜繁育场,“大公草蓄”“李永强肉羊养殖场”被认定为盟级核心育种场。肉羊存栏1025.7万只,同比增长4.00%。大米产业园,扎旗大米产业国家级产业园创建完毕,乌市水稻蔬菜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完成创建总工程量98.00%。龙鼎农业入选国家首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全盟水稻种植面积112.35万亩,产量9.7亿斤。羊草产业园,在羊草产业化、园区化发展道路上走在了全区前列。全盟新增羊草人工种植面积21.7万亩、总面积达27.65万亩,增量与总量均居全区第一位。“阿力得尔”现代草产业物流加工交易园区羊草制种中心成为全国最大的羊草制种中心。设施农业产业园,高端设施农业项目,乌市棚室建设基本完成,部分投入使用;扎旗完成总工程量60.00%;前旗地上部分已完工,预计春节前第一批产品可上市。千亩示范园,突泉赛银花全部完工、曙光完成总工程量83.00%;兴安农垦项目自筹资金部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4、坚持以点带面,大力实施六大工程。农牧民收入倍增工程,创建了国家级示范社5家、区级示范社35家、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12家;打造了6个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样板村。突泉被确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中旗肉牛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前旗先行利用社会资本建设高标准农田等4个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农牧民务工人员实现了就业增收,涉及总投资10.80亿元。吸纳务工群众1136人,已发放劳动报酬2202.00万元。全域灌区增粮工程,扎旗成为国家首批、全区首个整县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旗县市。自治区下达7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并利用社会资本建设了20万亩。成功举办全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试点现场观摩会。扎旗15万亩黑土地保护利用、突泉盐碱化耕地综合示范利用项目1万亩全部落实;全盟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27万亩,超出自己任务77万亩。科技赋能工程,依托购机补贴政策引领,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农业耕、种、管、防、收机械化生产提质增效,现代畜牧业生产机具得到充实,全盟农牧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1.64%、44.07%。前旗被评为区级大豆制种大县,2家企业挂牌“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占全区2/5,3家企业获批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推广生物育种新品种玉米89.87万亩、大豆8.03万亩。制定阿尔山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方案,建成并投产运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2家,中农兴安完成国家级疫病净化场现场验收,3家企业被评为自治区疫病净化场。产业强链工程,新认定区级龙头企业6家,盟级龙头企业21家,目前全盟国家级龙头企业已达4家,区级49家,盟级56家。成功获批创建科右前旗奶业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突泉县太平乡肉牛产业强镇、科右前旗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等项目。4个乡镇被列入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名单。全盟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预计达到50%。品牌提升工程,搭建了“源在兴安”生态农畜产品共享体验中心,“源在兴安”区域公用品牌已授权88家企业,授权门店15家,在北京设立了“源在兴安生态农产品暨北京产业联盟”。“兴安盟大米”入选“中国代表性农产品区域品牌”,“兴安盟牛肉”纳入自治区农牧业品牌目录。
5、其他需要补充的成绩。一是固定资产投资长幅较大。2023年1—10月,全盟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入统数同比增长89.60%,其中农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2.80%,畜牧业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79.60%。二是因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成功承办多个国家级、自治区级现场会。包括全国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工作现场会、全国大豆学术交流会、首届中国牛交易大会、国家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交流会、四省(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交流会、东北片区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观摩会、全区羊草种植工作推进现场会、全区2023年保护性耕作现场演示会、内蒙古肉牛产业发展大会、全区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试点现场观摩会等,示范引领带动成效明显。三是信息宣传工作走在全盟前列。被《央广网》、《中央财经》、《农民日报》等中央媒体采编信息253篇,《奔腾融媒》、《学习强国内蒙古平台》等自治区媒体采编信息247篇。信息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盟前2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792.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77.38万元,增长75.38%,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63.39万元,增长16.5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8,792.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015.8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加2,766.70万元,增长18.14%,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45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上年项目实施完成。
3、年初结转和结余776.8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2.87万元,减少11.69%,变动原因:上年项目实施完成。
(二)支出决算总计18,792.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450.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22.62万元,增长13.85%,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342.6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40.77万元,增长67.44%,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8,015.8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35.41万元,占97.8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380.42万元,占2.1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450.0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386.17万元,占 36.60%;
本年项目支出11,063.89万元,占 63.4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8,096.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98.57万元,增长69.16%,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8.91万元,增长16.69%,变动原因:科研保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064.88万元。与年初预算 10,697.7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59.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决算数为1.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1万元。其中:
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类)。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组织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新增“草原英才”项目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1,910.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84.17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1,232.30万元,支出决算1,0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因调标、人员增加而增加支出。
2、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上级专项年初未列入预算。
3、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23.70万元,支出决算22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研业务费项目200.00万年初预算功能分类错误,后调剂到此科目,导致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
4、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95.13万元,支出决算147.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内蒙古北方寒地水稻育种创新重点实验室等上级专项年初未列入预算。
5、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5.42万元,支出决算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6、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66.60万元,支出决算51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兴安盟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合作项目、兴安盟地区迁飞性害虫种群动态及监测预警技术创新与应用研究-与中国农科院合作项目等本级专项年初未列入预算。
7、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上年结转上级专项,即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资金活性污泥法脱除酚氮污染物的运行机制项目资金,该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于2024年9月结题,预计项目结题完成全部支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207.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03.75万元,支出决算10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70.26万元,支出决算28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02.70万元,支出决算47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1.32万元,支出决算2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5.63万元,支出决算8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36.81万元,支出决算2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退役军人社保缴费支出改为在其他工资福利中支出;二是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435.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2.0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初预算72.85万元,支出决算6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保险费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21.60万元,支出决算20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保险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82.83万元,支出决算16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保险费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3,113.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926.61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70.75万元,支出决算1,09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农业农村(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4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3、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16.42万元,支出决算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4、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2,274.22万元,支出决算2,19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工资减少。
5、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257.88万元,支出决算79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6、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749.03万元,支出决算2,88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7、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37.88万元,支出决算4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8、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35.00万元,支出决算3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9、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无预算,支出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10、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2.07万元,支出决算6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8.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1、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536.10万元,支出决算2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兴安盟“兴安肉羊”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前期费(结转)项目资金年末结余资金101.10万元,因项目实施进度结转下年使用;二是上年结转项目,项目工作结束,资金结余被收回。
12、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6.88万元,支出决算79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8.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3、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4、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1,494.51万元,支出决算1,62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5、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59.58万元,支出决算13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6、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33.67万元,支出决算1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7、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61.00万元,支出决算1,3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8、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80.29万元,支出决算10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1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466.98万元,支出决算1,19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增加项目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97.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9.46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26.60万元,支出决算397.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加,缴费减少;二是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384.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2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4.22万元、津贴补贴988.08万元、奖金341.24万元、绩效工资39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1.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5.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62万元、住房公积金397.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51万元、退休费389.12万元、抚恤金68.42万元、生活补助20.74万元、奖励金1.05万元。
(二)公用经费45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05万元、印刷费2.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3.20万元、电费23.81万元、邮电费6.84万元、取暖费62.74万元、物业管理费31.77万元、差旅费9.76万元、维修(护)费8.69万元、租赁费3.81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2.93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专用材料费1.89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委托业务费4.37万元、工会经费64.12万元、福利费3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0,680.1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15万元。主要包括:绩效工资10.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补缴符合政策人员企业养老保险单位部分;二是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中项目绩效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4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02万元、印刷费85.38万元、咨询费20.16万元、电费19.23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差旅费325.36万元、维修(护)费106.83万元、租赁费53.47万元、会议费43.15万元、培训费234.06万元、专用材料费2,223.18万元、专用燃料费12.49万元、劳务费196.03万元、委托业务费4,886.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8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3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4.00万元,奖励金0.3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选调生生活补助;二是全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奖金。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9.48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75.00万元、大型修缮4.48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1,73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2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323.3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3.70万元、大型修缮116.1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0.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00万元。
(六)对企业补助405.00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405.0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种业振兴项目资金30万,自治区奶牛育种企业奖励项目300万元,中央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补贴资金75万元。主要是国家对肉牛、肉羊、猪、家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奶牛DHI测定中心按照给定任务承担项目的奖励资金。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86.95万元,支出决算86.90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85.02万元,支出决算84.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1.93万元,支出决算1.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决算相比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把审批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6.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6万元,占97.77%;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占 2.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8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4.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70万元,减少18.04%,变动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把审批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万元,接待25批次,142人次,开支内容:国家和自治区检查、调研工作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74万元,增长61.97%,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国家和自治区检查、调研工作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57.62万元。其中:办公费25.05万元、印刷费2.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3.20万元、电费23.81万元、邮电费6.84万元、取暖费62.74万元、物业管理费31.77万元、差旅费9.76万元、维修(护)费8.69万元、租赁费3.81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2.93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专用材料费1.89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委托业务费4.37万元、工会经费64.12万元、福利费37.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1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10.51万元,减少2.25%,变动原因: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8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1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272.9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38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3.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9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牧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55个,共涉及资金10,68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本部门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牧局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4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其中6个项目为上年结转项目,上年末已做自评,部分项目已结题,本年度未做自评),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4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525.00万元,执行数为524.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3个投放广告载体,实际完成3个投放广告载体,年初预计完成2个广告投放分布地区,实际完成2个广告投放分布地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2、“农牧业行政执法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00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实际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年初预计完成5起,实际完成5起涉农涉牧违法查处案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单位工作安排调整,未实现购买抽样工具包。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3、“社会化服务资金兴安盟赤眼蜂防控玉米螟”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00万元,执行数为199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赤眼蜂防控玉米螟面积共达到667万亩,每亩放蜂数量可以达到3万/亩,田间平均防治效果以达到70%以上,充分达到防灾减损,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绿色发展的目的。聘用病虫害防控专家针对赤眼蜂蜂卡到田率和田间防治效果进行仿效调查。通过大面积示范推广赤眼蜂防控玉米螟绿色防控项目,通过明显的防控效果以及通过培训会和现场下乡指导工作充分向兴安盟地区农户普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为提高农作物虫害防治率减少化学农药投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一个较新理念,相关知识掌握不足,本领域相关内容形成的三级指标不够严谨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赤眼蜂防控玉米螟等相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相关内容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户认识度,加大各旗县市赤眼蜂防控玉米螟试验示范面积以效果增强农户对该项目的认可度;进一步完善监控措施和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并细化项目资金使用。
4、“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全年预算数为173.93万元,执行数为173.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培训”划定工作调整补划任务。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2023年初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单位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年初预算173.93万元,实际财政拨款共计173.93万元整,2023年项目合计产出173.93万元整。完成动物疫病监测流调培训划定工作调整补划任务,完成包虫病疫区犬的驱虫,目标值大于27.15万只,实际完成28万只。支出明细如下:专用材料采购费153.93万元,流行病学调查差旅费3.00万元,培训费4.00万,维护费3.00万,印刷费2.00万,劳务费8.00万。以上支出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确保资金落到实处,用到实处。(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保持平稳;非洲猪瘟防控未发生区域性流行;包虫病防治工作稳中有降;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三)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补助对象及接受强制免疫养殖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0.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资金使用时间超出规定时间,系统进行了预警,主要由于年初部分目标设定不够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细化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严格按照设定目标,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作任务。第一、安排绩效专员,负责年初绩效目标的申报,推进项目进度,按时完成设定目标。第二、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将绩效评价纳入单位内部年终考核名录,提高各部门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第三、提早谋划,尽快实施,保障项目有效落实。
5、“科研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8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预算200.00万元、全年执行200.00万元、执行率100.00%。预期目标:确保羊场子基地正常运转,工作有序开展;建立长期定位观测站,开展土壤等环境监测;对外开展科技服务、学术交流、参加培训和学习;对青年创新科技项目立项支持;提升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基地运行科研保障成本、基地定位观测、南繁育种、野生植物资源、青年创新基金科研成本共计200.00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基础建设,确保羊场子基地正常运转,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在基地建立长期定位观测站,开展水、土等环境的监测;对外开展科技服务、学术交流、参加培训和学习;对青年创新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为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给予充分保障。主要指标完成:数量指标方面科研论文目标值等于5篇,实际完成5篇,已全部完成。基地定位观测数据报告目标值等于1份,实际完成1份,已全部完成。青年创新科技项目年度科技进展报告目标值等于5份,实际完成5份,已全部完成。南繁育种报告,目标值大于等于1份,实际完成2份,已全部完成。野生植物资源总结报告目标值等于1份,实际完成1份,已全部完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生态效益指标“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指标,填写实际完成值为“绿色环保”,未提供证明该指标实际完成值的相关材料,考虑项目完成度较好,对指标酌情扣分。下一步改进措施: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绩效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实行严格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由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高效利用,加强后期维护,提高专项资金使用利用率。加强中期绩效监控。措施及办法:对项目负责科室及负责人进行相应培训,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
(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82-8288736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