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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科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为兴安盟农牧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落实全盟农村牧区基本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落实土地承包政策,承担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及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提出仲裁意见等工作。落实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及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培育指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并制定相关落实措施,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监测和分析,对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件进行查处,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指导乌兰浩特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两项国家试点工作,已探索形成宅基地管理制度性工作成果34项。完成2.1万宗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确认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5.7万人;加强使用监管,建立嘎查村协管员队伍61个,将农村用地建房纳入网格管理,融合党建、社会保障、综合治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累计查处宅基的违法行为11起;通过自主经营、对外出租、入股合作、综合整治等模式,积极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3029宗,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乌兰浩特市已全面完成162宗农村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图斑补充调查,分类开展整治工作,其中97宗已剔除,56宗已销号,9宗处于办证阶段。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

  联合自然资源局组织各旗县市开展国土“三调”新增耕地情况摸底调查,调查新增耕地面积554.71万亩,其中集体所有耕地面积443.62万亩,国有耕地面积111.09万亩;部署各旗县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遗留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联合盟委督查室、行署督查室进行专项督查,切实推动各旗县市排查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确权工作成果;组织各旗县市针对无地户、无地人口、整户消亡等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统计,排查二轮承包以来形成的无地户2497户,无地人口17.6万人,整户消亡3373户,摸清无地、少地农户及整户消亡基本情况,开展专题调研12次,覆盖全盟5个旗县市、21个苏木乡镇、44个嘎查村,访问农户代表2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推动各旗县市新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站点20个,开展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等业务;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调度,本年度全盟土地流转面积330.3万亩;指导各旗县市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本年度各旗县市仲裁委累计调解纠纷13件、仲裁4件,乡、村两级累计调解纠纷670件。办理巡察组交办农牧民信访案件3件,接待来访群众并组织旗县市核查信访事项5件。

  (三)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全盟854个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清查结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本年度全盟清查集体资产总额83.8亿元,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清查集体新增账外资产4525.77万元,已全部纳入账内管理,发现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排查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问题,已责令全部整改完成。化解历史形成的村级债务141.68万元;部署各旗县市针对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存在的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领域行业治理,本年度该领域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组织各旗县市全面启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2023年1月至今,全盟新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999个,我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达到1970个,本年度全盟已开展托管服务面积557万亩;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本年度我盟任务面积147万亩、项目资金10578万元在全区各盟市中均位列第一;制定印发《兴安盟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全盟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推进会、成立盟旗两级项目推进会,协调项目推进落实,截至12月底,已全面完成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项目面积160万亩。

  (五)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

  组织各旗县市针对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开展认定备案、示范创建、规范指导等服务,稳步提高农牧民生产经营组织化、规范化程度。本年度全盟新创建自治区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35家,自治区级“五星级”典型合作社13家,盟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30家,旗县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51家,评定规范化合作社100家。全盟新增认定家庭农牧场1265家,创建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12家,盟级示范家庭农牧场30家,旗县级示范家庭农牧场64家。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4.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70万元,增长15.84%,变动原因:人员晋升、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83万元,减少8.1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24.4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7.2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96万元,增长4.52%,变动原因:人员晋升、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7.2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8.79万元,减少62.54%,变动原因:上缴项目沉淀资金,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224.4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3.8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76万元,增长5.82%,变动原因:人员晋升、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部门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6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治区下拨农村土地承包应用平台建设等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59万元,减少74.78%,变动原因:上缴项目沉淀资金,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07.2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1万元,占99.9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3.8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03.01万元,占94.94%;

  本年项目支出10.82万元,占5.0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4.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30万元,增长11.02%,变动原因:人员晋升、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59万元,减少8.36%,变动原因:上缴项目沉淀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1.70万元。与年初预算193.3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0.5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6.68万元,支出决算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发放数有差异,以实际发放数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46万元,支出决算1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23万元,支出决算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04万元,支出决算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遗属人员年度基数调整。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0.59万元,支出决算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3.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92万元,支出决算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67万元,支出决算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55.7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32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5.58万元,支出决算14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3.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晋升、调资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3.98万元,支出决算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本年度无预算,支出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4、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6.88万元,支出决算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2.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2.32万元,支出决算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02.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7.11万元、津贴补贴55.19万元、奖金1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6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2.3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5万元、退休费6.17万元、生活补助2.36万元、奖励金0.45万元。

  (二)公用经费1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75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0.86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专用材料费1.09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8.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7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4万元、印刷费1.25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4.38万元、专用材料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0.41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1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16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16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变化;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决算相比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制度,严把审批关,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三是公务接待费预算与决算相比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7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公车改革车辆统一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无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接待3批次,12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255.56%,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上级调研指导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7.78万元,其中:办公费1.85万元、印刷费0.75万元、邮电费0.26万元、差旅费0.86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专用材料费1.09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其他交通费8.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94万元,减少18.13%,变动原因:压减经费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88万元,执行数为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开展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调研、指导等下乡指导检查7次,开展政策宣传2次,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4次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年开展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调研、指导等下乡指导检查12次,进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承包法、合作社法等政策宣传2次,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4次,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农村土地确权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工作指导检查6次。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工作指导检查6次,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482-8236708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附件: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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