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兴安盟农牧局所属对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开展行业管理和检查的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本单位主要职责为开展全盟绿色食品标志转让、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 建设、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材料初审、现场检查、推荐上报、技术咨询;实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产地环境的 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宣传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安全中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1月,各地培育“二品一标”标志使用企业15个,标志使用产品34个,新增认证产品产量18320.06吨,全盟新收集名特优新农产品12个,顺利完成本年度中心重点推进工作任务。
1、“二品一标”工作
已完成“培育‘二品一标’企业10个、新增标志使用产品22个,新增认证产量0.8吨”重点推进工作任务,2023年,培育企业15个,完成培育任务的125%;新增标志使用产品34个,完成任务的154.5%;新增认证产量18320.06吨,完成任务的229%。
2、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工作
截至11月,全盟已收集名优特新农产品12个,已完成“新收集10个名优特新农产品”重点推进工作任务的120%。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全盟已完成15个“二品一标”企业的标志使用受理工作,新增34个标志使用产品,新增认证产量18320.06吨的材料初审和现场检查盟本级工作已全部完成,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环境与产品的检测已全部完成,现已将全部申报材料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发展中心,等待区中心审核。
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工作,本年度全盟新收集12个产品经区中心报国家中心,全部通过审核,己核发证书。
(三)突出成果和工作亮点
1、“二品一标”工作
截至2023年11月,“二品一标”标志使用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盟现有“二品一标”标志使用企业161家,使用标志产品486个,认证面积344.8189万亩,认证产量54.48万吨。其中:有机水稻认证企业19家,认证产品49个,认证面积51429亩,认证产量27375吨;绿色食品水稻标志使用生产企业79家,产品161个,认证面积73.21万亩,获批产量25.36万吨。
其中:
绿色食品现有标志使用企业114家,标志使用产品273个,认证面积137.45万亩,认证产量372246.5吨。2023年,兴安盟绿色食品应续展企业58家,应续展产品148个。截至目前,已续展企业40家,续展产品91个,产品续展率61.5%;放弃续展企业9家,未续展产品28个,产品未续展率18.9%。尚有9企业正在组织材料中。
有机农产品现有认证企业42家,认证产品204个,认证面积134391.9091公顷(201.5879万亩),认证产量17.02万吨。
2023年全盟继续保持地理标志农产品9个,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通过对相关旗县的标志使用情况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知名度。其中,扎赉特大米、兴安盟羊肉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工作在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盟打造区域品牌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23年,全盟在保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面积740万亩,产量305.175万吨的基础上,新增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水稻生产基地7.6万亩,新增产量41800吨,目前,创建材料已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等待验收中;截至11月,全盟现有全国有机农产品(大米)基地4400亩,年产量1056吨,年产值2545.4万元。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023年,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全盟共有30个企业被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为全国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CAQS-GAP)试点生产经营主体,其中19家已顺利完成为期2年的试点期,尚有11家生产经营主体处于试点期。截至目前,全盟已有7家企业进行了良好农业认证。
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结合“二品一标”品牌打造工作,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应用注册工作为基础,把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为申报“二品一标”标志使用的前置条件,要求所有“二品一标”生产企业100%录入追溯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做到有机、绿色、地理标志农产品可追溯。
3、农产品 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工作
2023年,安全中心在盟农牧局监管科统一安排下,由安全中心协调各旗县市相关部门,在各级部门的各级配合下顺利完成农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抽查260批次;其中监督抽查244批次、例行检测16批次。配合呼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完成抽查 932批次,其中监督抽查 673 批次,例行检测 259 批次。全年累计抽检1192 批次。
4、“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按照区盟两级《农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安全中心制定各项行动方案,组织全盟工作战线将“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与培育“二品一标”企业、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和管理等项目和品牌打造等主要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动我盟“四大行动”落地落实。截至11月,我盟已培养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专员36名。创建2个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25个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工作也有序展开,现已上报12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有关生产基地信息采集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 2023 年重点农产品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推荐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已开始组织人员,就相关工作开展录入工作。
5、宣传培训情况
2023年,安全中心结合党的主题日、“315”法宣日、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将《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商标法》等与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贯到日常工作中,通过现场检查等业务工作规范标志使用,加强相关生产主体生产记录的管理工作,将企业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和产品追溯意识作为宣贯重点,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在“管理与服务”的过程,将法律意识贯彻下去,使生产者依法生产,使消费者依法维权,使法律法规切实成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防火墙”。
通过组织“二品一标”和名优特新农产品使用企业参加全国农产品交易会、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展销会,使我盟的优质农产品走出去,响起来。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8.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8万元,增长13.11%,变动原因:主要是增加人员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社保保险缴费支出、追加项目经费和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下拨的委托业务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72万元,减少23.9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88.0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77.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3.15万元,减少23.03%,变动原因: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10.2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56万元,减少42.59%,变动原因:结转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下拨的委托业务费。
(二)支出决算总计288.0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79.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9.50万元,减少24.28%,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8.9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治区下拨委托业务费结转8.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11.99%,变动原因:本年支出自治区拨付委托业务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77.8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59万元,占97.3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7.25万元,占2.61%。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79.0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36.45万元,占84.73%;
本年项目支出42.61万元,占15.2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70.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95万元,增长6.26%,变动原因:一是增加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缴费;二是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0.31万元,减少22.89%,变动原因: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0.61万元。与年初预算254.6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34.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39万元,支出决算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发放数有差异,以实际发放数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44万元,支出决算1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22万元,支出决算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1.55万元,支出决算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5.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77万元,支出决算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38万元,支出决算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204.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66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 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72.71万元,支出决算17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年初预算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发放数有差异,以实际发放数为准。
2、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11.00万元,支出决算3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10.00万元、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3.20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6.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4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7.20万元,支出决算1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中各项保险基数由系统核定,导致预算与实际缴费数有差异,以实际缴费为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36.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20万元、津贴补贴34.03万元、奖金13.70万元、绩效工资1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住房公积金16.1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6万元、退休费4.05万元。
(二)公用经费1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物业管理费0.6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34.2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9.00万元、差旅费13.20万元、劳务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6.0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3.50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3.50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用于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40万元,减少55.70%,变动原因: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要求,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外宾接待。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未发生过国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二是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4.86万元,其中: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1.5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0.64万元、物业管理费0.6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工会经费2.60万元、福利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1.56%,变动原因: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8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34.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未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得分15分,购买办公用品批次年度指标5批,实际完成值5批,指标完成率100%;绿色食品企业现场检查年度指标20次,实际完成值20次,指标完成率100%;制作宣传展板年度指标1个,实际完成值1个,指标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得分15分,资金到位率100%;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业务费主要用于1、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检查工作所需人力、物力支持;2、继续稳步推进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作以及对名特优新品牌建设指导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得分15分,对企业监督检查年度指标25次,实际完成值25次,指标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得分15分,资金到位率100%;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对兴安盟境内161家“三品一标”企业的486个产品,344.8189万亩的认证面积以及54.48万吨的认证产品进行实地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二是推进兴安盟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工作;三是对全盟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得分15分,对企业开展有机食品及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检测年度指标16个,实际完成值20个,指标完成率100%;对绿色食品企业及有机食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年度指标30次,实际完成值30次,指标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得分15分,资金到位率100%;现场检查合格率100%。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对绿色有机食品企业续展、证书年检的检查指导;二是协助自治区中心和呼伦贝尔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兴安盟境内的农畜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及例行监测;三是对全盟境内的10家企业的20批次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3.20万元,执行数为1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得分15分,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挂板年度指标600套,实际完成值600套,指标完成率100%;绿色有机名特优新企业现场检查年度指标21次,实际完成值21次,指标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得分15分,资金到位率100%;对企业检查的合格率100%。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印制宣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挂板,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使法律法规切实成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防火墙”;二是对绿色有机名特优新企业认证监管及指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1、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佟乌兰 联系电话:0482-8288830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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