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政策简明问答】《兴安盟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来源:科室

  问:“秸秆综合利用”的背景依据?

  答:为贯彻落实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近就地、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对农作物收获后剩余的茎秆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

  问:“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

  答:秸秆综合利用不仅能够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问:“秸秆综合利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包括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五料化”)。肥料化——即秸秆还田,是最快捷、最能大批量处理剩余秸秆的有效利用途径;饲料化——主要体现在秸秆养畜和过腹还田两种形式,包括秸秆青贮、黄贮、微贮和菌糠饲料等。;燃料化——将农作物秸秆粉碎后,在秸秆压块设备中采用加压、加热的方式,将秸秆压缩成型,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能源,或作为工业锅炉和电站的燃料,包括直接燃用和新型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即秸秆用作栽培基料,在无土栽培生产中,以秸秆为原料,结合辅料,根据生产配方制成培养基,不仅可用于食用菌栽培,也可用于植物育苗和植物栽培,起到固定、提供养分促进生长和防病驱虫等作用;原料化——以秸秆为原材料,采用一系列生产工艺制备各种工业原料的技术,包括秸秆造纸、板材加工、生活用品加工、净化功能材料、秸秆有机化工和秸秆编制等。

  问:“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用途?

  答: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对秸秆粉碎、收集打捆、加工固化、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直燃等机具设备的购置补贴,对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的补贴,以及对秸秆直接转化、储存设施建设等的补贴。

  问:“秸秆综合利用”的申报条件及流程?

  答:具备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合作社、个体均可向所在苏木乡镇(中心)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向所在苏木乡镇(中心)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经管理部门考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本项目。

  问:“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程序?

  答:坚持“谁实际建设、谁享受补贴”的原则,遵循“先建设后补贴、先公示后兑付”的补贴程序。通过筛选建设主体、签订承诺书、核验、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公示无等程序后,由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资金。

  政策解读科室及监督联系方式:

  兴安盟农牧局科技和耕保科,0482-8288870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