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镇相关人居环境管理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全盟各地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全盟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兴党农牧组发〔2021〕13 号)、《关于长效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兴党农牧办发〔2022〕8 号)《关于加强全盟人居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兴党农牧组发〔2024〕8 号)等文件要求为统领,统筹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以来,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了《兴安盟统筹推进农村牧区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厕所革命三年工作意见》,以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统筹整合行业部门力量,力争在“ 十四五”期末,全盟新建卫生厕所 4.5 万户左右,各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嘎查村污水治理率达到 50%,嘎查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35%以上,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全盟 60%以上的嘎查村。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五年行动方案各项指标要求,创新提出“一年四次集中清、建立机制常年清、门前‘四包’主动清”的总体要求,明确各季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压茬推进“五清”、加快推进“五有”、努力实现“五化”为主要工作方向。盟委农牧办充分发挥整合协商、统筹调度作用,建立厅级领导包联苏木乡镇制度,设立“人居环境整治日”,所有厅级领导带头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调研指导并参加劳动,包联包片包街道,结合“干部到乡工程”,开展“1(规定动作)+N(自选动作)”活动,摒弃“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引领各级干部群众、驻村队员、嘎查村两委、帮扶单位、志愿者等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并协调帮助包联苏木乡镇、嘎查村切实解决群众可感可及的实际问题,建立台账追踪问效,确保人居环境工作有实质性进展。
2021 年盟级安排财政资金 2000 万元用于奖励人居环境成效先进的苏木乡镇,经过一系列考核评比,评选出一等奖 4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自卸车 1 台、186 型装载机 1 台。二等奖 6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自卸车 1 台。三等奖 9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1 台。2022 年盟级财政安排资金 1500 万元用于奖励人居环境、“美丽庭院”和厕所革命摸排整改成效先进的苏木乡镇。按照旗县市推荐,盟委农牧办深入实地开展考评工作,共评选出一等奖苏木乡镇 5 名、二等奖苏木乡镇 8 名。一等奖苏木乡镇获得 1 台4 立方吸粪车和 2 台 2.5 立方吸粪车。二等奖苏木乡镇获得 1 台4 立方吸粪车和 1 台 2.5 立方吸粪车,其他未获奖的苏木乡镇奖补一定数量垃圾桶和相关清扫器具。2023 年经过盟级层层审核,自治区复审,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终审,乌兰浩特市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3 年 3 月份公布),全区只有 3 个旗县上榜。2024 年计划在盟旗两级配套衔接资金中,按照 1:2 的比例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保障基层人居环境常态化保洁所需运行费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体系,原则上每年盟级安排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调动基层人居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经过充分调研与实际论证,我盟将每季度按月分为 3 个阶段,第一阶段:“农牧民自主清阶段”。即每年的 1、4、7、10 月份,组织农牧民自觉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及时清扫庭院内散落垃圾和积存垃圾,不乱倒和排放污水,将清扫垃圾堆放至指定地点。第二阶段:“嘎查村集中清阶段”。即每年的 2、5、8、11 月份,嘎查村组织开展集中式清垃圾、清道路、清水沟、清田园、清庭院活动,对垃圾堆放点的垃圾及时进行转运或填埋;对道路乱堆乱放、占用占道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道路边沟、农村河道水渠水沟,清除泄洪沟渠杂草杂物、废弃秸秆;全面清收和分类处理农药瓶、肥料袋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及废弃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垃圾。每月集中清期间内,苏木乡镇排定值班,根据领导班子包片,分好区域网格,利用每日上下班时间,进行巡逻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嘎查村,进行及时整改。第三阶段:“验收成果阶段”。即每年的 3、6、9、12 月份,旗县市根据苏木乡镇报送情况,旗县市对本地区各苏木乡镇集中清工作进行督查,对苏木乡镇进行排名,对存在问题要进行全域通报,并将通报文件报送至盟农牧局。
二、下一步计划
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减量化。一是旗县市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引导引领养殖户走现代化的养殖路子,在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秸秆其他还田措施,结合实际选择半量或全量还田,充分利用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二是大力推进养殖业村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加大常态化督查考评力度。将日常调度与不定时暗访抽查结果相结合,每季度按照“较好、一般、较差”三挡对旗县市进行评分,对半年内连续两次评为较好地区进行奖励,对连续两次评为较差地区进行约谈,将人居环境整治较好嘎查村优先列为“千万工程”示范村。
感谢您对兴安盟村镇人居环境管理工作的关注!
兴安盟农牧局
2024年9月1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李振林
承 办 人 姓 名:崔婉娇
承 办 人 电 话:186482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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