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兴安盟农牧局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1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盟农牧局

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环卫车辆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 下:

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全盟各地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全盟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兴党农牧组发〔2021〕13 号)、《关于长效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兴党农牧办发〔2022〕8 号)《关于加强全盟人居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兴党农牧组发〔2024〕8 号)等文件要求为统领,统筹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21 年盟级安排财政资金 2000 万元用于奖励人居环境成效先进的苏木乡镇,经过一系列考核评比,评选出一等奖 4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自卸车 1 台、186 型装载机 1 台。二等奖 6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自卸车 1 台。三等奖 9 名奖励垃圾收运 2.5 立方勾臂车(配 8 斗)1 台。2022 年盟级财政安排资金 1500 万元用于奖励人居环境、“美丽庭院”和厕所革命摸排整改成效先进的苏木乡镇。按照旗县市推荐,盟委农牧办深入实地开展考评工作,共评选出一等奖苏木乡镇 5 名、二等奖苏木乡镇 8 名。一等奖苏木乡镇获得 1 台4 立方吸粪车和 2 台 2.5 立方吸粪车。二等奖苏木乡镇获得 1 台4 立方吸粪车和 1 台 2.5 立方吸粪车,其他未获奖的苏木乡镇奖补一定数量垃圾桶和相关清扫器具。2023 年经过盟级层层审核,自治区复审,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终审,乌兰浩特市获得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2023 年 3 月份公布),全区只有 3 个旗县上榜。2024 年计划在盟旗两级配套衔接资金中,按照 1:2 的比例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保障基层人居环境常态化保洁所需运行费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体系,原则上每年盟级安排资金不少于 1000 万元,调动基层人居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盟农牧局将进一步充分调研论证,根据实际情况整合资金,完善基层环卫车辆覆盖率,提高各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争取本级资金用于奖补基层环卫车辆的维修维护、日常管理、人员工资等方面。指导各地提高车辆使用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环卫车辆使用规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工作。结合实际,根据镇村分布、财力状况、人口规模、交通条件、运输距离等因素,科学合理配备专业化的、符合实际的设施设备,如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吸粪车、小型推土机、翻斗车等,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降低人工运行成本,提高垃圾转运效率、防止转运过程二次污染。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市场化服务机制,引进第三方服务和物业化管理服务模式,为长效运行管护提供基本保障,努力创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环卫车辆管理工作的关注!

兴安盟农牧局  

2024年9月18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李振林

    名:崔婉娇

    话:1864822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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