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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出台“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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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我盟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兴安盟农牧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求实创新,制定了“信用+农牧”守信激励七条措施,以此推进农牧业领域诚信建设,积极搭建通往乡村振兴的“信用”桥梁,推动农牧业产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监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4年,我局联合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农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和抽查工作方案,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采取分级分类监管,有效提高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效能。同时,盟农牧局“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中明确对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确定为“守信激励对象”的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当次免查”,因事项重要,确需检查的,可降低“双随机”频次和比例。2024年上半年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共抽查10家生产经营企业,对其中科右前旗森淼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守信激励对象”企业,予以当次免查,让更多的守信者得到信用红利。

  二、服务三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农牧业与信用的结合,为农牧业生产提供了稳定的金融支撑,盟农牧局“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中明确,取得“纳税联合激励卡”主体、“守信激励对象”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发放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以信用促进农牧业产业发展,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信用基石,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2023年度经兴安盟农牧局申报,自治区核准,全盟5家农牧业企业获得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贷款贴息,其中3家为信用中国(内蒙古)平台“守信激励对象”。  “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还明确了在奶业扶持、种畜禽示范场、龙头企业申报等过程中给予守信激励对象优先的待遇。

  通过“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的实施,则进一步强化了信用的正向作用。通过减少检查频次、优先享受政策扶持等措施,激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引导企业经营者、城乡居民树立诚信意识,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有助于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深入实施,“信用+农牧”守信激励措施将随国家政策变化,及我盟农牧业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将“信用+农牧”作用最大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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