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52200/2023-0012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盟农牧局 发文字号 兴农牧发〔2023〕543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兴安盟农牧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4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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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按照盟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及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局对2022年12月30日之前以兴安盟农牧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1.兴农牧发〔2021〕62号 《关于修订印发〈兴安盟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兴农牧发〔2022〕505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畜禽核心育种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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