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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分配的公告

来源:科室 发布时间:2023-11-0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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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3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分配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11月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农牧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88700

  电子邮箱:562218273@qq.com

  附件:2023年盟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兴安盟土特产产业发展)分配表

地区

分配金额

乌兰浩特市

150

突泉县

150

盟农牧局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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