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科室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区要求,为稳定大豆油料种植,协调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种植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轮作制度。结合我盟实际,联合盟财政局,共同拟定拟定了《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初稿;并向盟财政局、各旗县市党委政府、兴安农农垦事业发展中心征求修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梳理修订,最终予以印发。

  二、目标任务

  1.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 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2.突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持续提高大豆和油料生产能力。

  3.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三、2023年耕地轮作补贴任务和方式

  答:2023年我盟实施耕地轮作面积174.2363万亩。按照稳定大豆油料面积的要求,重点支持大豆生产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重点工作,确定各旗县市、农垦中心轮作任务。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助。在确保完成耕地轮作任务、保证补助标准不降的基础上,以现金补贴为主,由各旗县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适当方式予以补贴。

  四、我盟重点推行的轮作作物

  我盟重点推行粮豆轮作即玉米大豆轮作,以及马铃薯、杂粮杂豆、甜菜、油菜等作物与玉米、大豆轮作。充分挖掘大豆生产潜力,稳定油菜、甜菜种植面积,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

  五、申报耕地轮作注意事项

  1.耕地轮作原则上将选取集中连片地块推进,在地块和实施主体选择上,要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升实施效果。

  2.落实地块必须是合法耕地。即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范围内并向已划定的“两区”内倾斜,

  3.下列地块不能作为轮作地块:

  1.非耕地上的地块;

  2.在国家和自治区有明确退耕要求的地块;

  3.在未经批准开垦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土地上的地块。

  4.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的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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