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业务工作 > 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致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

来源:科室 作者:农畜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1日 分享到:

        春节是全国人民喜庆的节日,农畜产品消费旺盛,加之疫情平稳转段,返乡人员增多、聚会聚餐增多,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艰巨。为保障人民群众吃的安全、吃的放心,现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告知如下。

一、请您不要使用禁用、停用农兽药;按照使用范围合法使用限用农兽药;按照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的规定使用常规农兽药。

二、请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在自检自控的基础上,为自产销售的农畜产品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如果您需要农兽药残留速测服务,可联系当地农牧部门。

乌兰浩特市联系人:艾洪生 

电话:18104820100

阿尔山市联系人:张玉宝 

电话:13948977591

扎赉特旗联系人:侯迎春

电话:13948276908

科右前旗联系人:韩胜利

电话:15104851044

突泉县联系人:陈青山

电话:15048212000

科右中旗联系人:范琦志

电话:13848394244

兴安盟农牧局

2023年1月21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 网站维护电话: 0482-8288756 Email: mnmyxxzx@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1 蒙ICP备20001408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0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