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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兴安盟农牧局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科室 作者:计财科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分享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1、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农牧局为盟行署工作部门,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 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2、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

3、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是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为兴安盟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综合保障、机关新闻宣传、机关门户网站信息采集等职能的综合保障部门。

4、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开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牧区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发展、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5、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是兴安盟农牧局所属单位,对全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开展行业管理和检查。

6、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是兴安盟行政公署主管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综合经济部门。

7、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决策部署。承担全盟三农三牧 政策研究、农牧业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服务支撑和现代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等职能。

8、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承担全盟农牧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支撑工作,以破解“三农三牧”领域的技术难题为重点,着重培养农牧领域创新人才,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9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10兴安盟扶贫事业发展中心(挂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部门职责

1、兴安盟农牧局:(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2)统筹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方面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善、新型农村牧区 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建设。(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盟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4)负责拟订全盟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方案。(5)组织落实全盟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计划。(6)研究拟订全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8)指导农牧业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工作(9)依法开展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0)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防治。(11)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12)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13)制定并落实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计划和有关政策。(14)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15)承担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动物防疫风险评估和生物安全监管。(2)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制定。(3)动物疫病信息管理及网络化报送;(4)动物标识计划、发放和防疫管理;(5)相关技术指导、培训、宣传。

3、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为兴安盟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综合保障服务;农牧系统国有资产保障;机关新闻宣传、档案管理、法律服务;机关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分析、发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维护;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节能减排、综合治理、物业管理。

4、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根据《关于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兴机编办发﹝202159号)确定我单位职能如下:(1)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2)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承担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发展研究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理体系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农牧业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和产业经济研究工作。(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休闲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4)承担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5)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点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落实意见,协助推进全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开展全盟绿色食品标志转让、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建设、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材料初审、现场检查、推荐上报、技术咨询;实施对获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质量、产地环境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与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宣传等工作。

6、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关于发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2)承担指导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指导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职能。

7、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兴安盟农牧局贯彻落实三农三牧相关地方 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支持保障。(2)承担种植、畜业、渔业、饲草料、种业、农机、发展规划等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农牧业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工作。(3)承担全盟农牧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为行业发展 提供技术保障。(4)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开展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工作,参与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转基因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5)承担全盟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为设施农业和农畜水产品加工提供服务。承担农牧业资源区划和 遥感监测、奶业振兴、牧区现代化建设、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农 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6)承担兴安盟农牧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1面向全盟农牧领域的重大需求,坚持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发展理念,通过承担国家、自治区、本盟的农牧科研课题,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大力开展农牧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建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开展新成果、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宣传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3)开展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旱作农业增产增效可持续发展,病虫草害绿色高效防控技术,畜牧兽医和草业等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工作。(4)发挥研究所在传统和现代检验检测技术方面的优势,为开展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及作物产地环境和作物品质的检验检测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9、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1)承担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文件机要交换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2)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财务集中结算服务工作。(3)承担机关办公场所安保,物业,公共车辆,办公场所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性工作。(4)承担中心日常运转和党建等工作。(5)承担农牧民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6)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兴安盟扶贫事业发展中心(挂兴安盟贫困地区信息监测中心牌子):1)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发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2)负责统筹协调旗县市和盟直有关部门提出的有关扶贫协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推进措施。(3)协助开展扶贫开发项目的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风险防范等辅助性工作。(4)承担扶贫龙头企业认定的服务性工作;参与扶贫产品认定、销售平台搭建等服务工作。(5)承担地区的扶贫协作工作,拟定扶贫协作工作政策 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有关扶贫协作项目考察、推介、论证、经贸洽谈等工作。(6)负责扶贫协作资金的筹集、管理等工作。(7)承担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承担全区贫困信息数据调查、收集、统计、分析、动态监测等工作。8)承担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兴安盟农牧局内设机构包括:兴安盟农牧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人事科、办公室等17个职能科室;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种业科等15个职能科室;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内设机构包括旱作农业研究室、水稻研究室、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室等10个职能科室;其余7家单位无内设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兴安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党发[2024]6号)文件,兴安盟农牧局现下属单位包括10 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 8 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2024年预算编制数406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49人。截止202412月底实有在职378人,离退休人员267人,聘用人员32人。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0家单位,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农牧局

行政单位

2

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兴安盟扶贫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盟委对农牧业农村牧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继续坚持“1666”农牧业发展思路,以加快建设农牧业强盟为总目标,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抓手,以实施农牧业重大项目为支撑,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创建现代畜牧业试验区、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强化创新驱动、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方面下功夫,持续提升我盟农业供给保障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种植业方面,继续实施“稳粮、增豆、扩稻”,特色发展“一药两菜三菌菇”发展战略。遵循绿色、环保、可持续原则,由单纯追求产量向量质齐升转变。围绕国家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在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前提下,适当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改变一米独大局面,稳步提高“兴安盟大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继续扩种大豆,增强油料供给保障能力;在低产田、坡耕地适度扩大饲草种植面积,逐步完善“粮经饲”三元结构。借助中蒙药产业发展黄金期,重点发展道地药材产业,发挥区位优势和市场需求,加快发展甜菜、卜留克、木耳、蘑菇、赤苁蓉等特色产业。

畜牧业方面,继续实施“稳羊、增牛、强乳”,特色发展“梅花鹿、冷水鱼、林下猪”发展战略。在稳定肉羊饲养量基础上,在提高效益上下功夫,通过品种改良、科学育肥、现代舍饲养殖等,提高劳动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以科尔沁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为引领,持续实施“肉牛倍增行动”,兼顾发展乳肉兼用牛,推动肉牛量质齐升;牢固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样化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体系,继续落实好奶业振兴系列措施,利用好地方专项债资金加强优质奶牛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用好财政资金加强中小规模奶牛养殖厂改造升级力度,全力打造自治区奶业发展副中心。充分挖掘利用我盟自然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打造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契机,加快梅花鹿、冷水鱼、林下猪等特色养殖业发展规模。

耕地质量提升方面,抓好“一块田、两块地”建设,让高标准农田向一百万亩冲刺,让黑土地高产高效,让盐碱地焕发生机。

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按照“一产做大二产做强三产做优”的思路,在农牧业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上下实功夫,注重效益,提升单个链条效率,努力打造“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协调”的现代产业融合体系。抓好“十县百乡千村”示范创建,按照“百乡精品、千村美丽”,打造“百乡未来、千村共富”,把亮点抓亮、特色抓特、产业抓强、形成环线,促进农文旅融合。抓好家庭生态农场工作,在原有建设基础上,增加内容,提升标准,抢先推动。

(一)预期目标。一是继续坚持一个引领。全力创建国家级现代畜牧业试验区,计划开展36项重点创新试验;设计了60个重点支撑项目,投资总额178亿元。二是继续发展六大产业。粮产业。粮播面积稳定在1563万亩(调查队数据)以上;其中,玉米1200万亩以上,大豆200万亩以上,水稻100万亩以上。着力建设增粮示范园区,打造高产技术示范村。在玉米、大豆、水稻主产区,建设增粮“百亩田、千亩方”。利用玉米密植精准调控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吨粮田”60万亩以上,示范带动500万亩。肉产业。牲畜存栏保持在1300头只以上,力争肉牛饲养量达200万头、肉羊稳定在1000万只、能繁母猪存栏7万头以上,肉产量33.9万吨;大力发展舍饲畜牧业,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计划建设300 多羔羊标准化生态牧场10个,100 肉牛标准化育肥场25个。乳产业。力争奶牛存栏达28万头以上,生鲜乳产量达80万吨以上,千头以上荷斯坦规模养殖场从12家发展到15家以上。实施内蒙古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43家,积极争取债券,为在建4座牧场和拟建设牧场提供资金保障;抓住进口牛价格偏低的时机,鼓励养殖场进口优质奶牛,新建规模牧场新增奶牛23000头。草产业。加大饲草种植扶持力度,建设一批规模大、质量好、产量高的饲草种植基地,进一步提高奶牛饲草料自我供给能力。根据中旗南部、突泉东部盐碱耕地面积较大的特点,重点发展羊草人工种植基地,建设一批标准化羊草生产加工基地。加快饲草新品种培育,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完善饲草种子繁育、收获、加工体系。2024年力争种植青贮玉米160万亩、燕麦18万亩;新增苜蓿1万亩、羊草15万亩。菜产业。整合京蒙帮扶和乡村振兴资金,科学布局,提升建造标准,完善配套设施,持续推进突泉、前旗、农垦高标准现代设施产业园建设。利用好自治区现代设施农牧业贷款贴息等有利政策,积极引进设施农业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和充分挖掘乡土人才,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和实操实训,把先进种植模式和种植技术在本地得到改进提升应用。2024年计划设施农业新建面积0.17万亩,达到3.8万亩,改造修缮面积0.02万亩。三是继续打造六大园区。抓好大豆、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科右中旗肉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科右前旗奶业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确保乌兰浩特市水稻和蔬菜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成功通过自治区认定。积极争取突泉县创建自治区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实现农牧业重点旗县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全覆盖”目标。持续抓好已建成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质效提升,争取科右中旗肉牛、扎赉特旗大米产业园纳入自治区百园创建计划,为园区进一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积极向自治区争取设施农业专项项目资金支持,对老旧温室进行改造提升,提高周年利用率,将现有设施棚室利用率由85%提高到87%。四是继续实施六大工程。持续巩固提升农牧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年度农牧业机械化率分别提高0.20.5个百分点。推广“统种(养)共富”经营模式,重点向全盟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示范村统筹推进;计划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450万亩,服务组织稳定在2000家以上,力争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嘎查村集体组织数量达到150家。抓好“一块田、两块地”建设,用好“先建后补”“社会资本+EPC”建设模式,实施好黑土地保护工程,充分挖掘盐碱化耕地综合利用潜力。扎实推进130.14万亩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改造提升1.76万亩),积极争取第二批114.11万亩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好黑土地保护利用15万亩,黑土地保护性耕作850万亩。继续建设“看禾选种”平台8个、申报国家级核心育种场1家;培育优质玉米、水稻品种3—5个;培育排名进入国家前100名肉牛种公牛16头,培育排名进入国内前100名奶牛种公牛4头;争取申报科右前旗国家级制种大县。积极创建践行“大食物观”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计划培育提升企业品牌15个、产品品牌20个;培育绿色有机认证企业9个,标志使用产品21个,新增产品1.1万吨。

(二)重大项目。2024年全盟农牧领域谋划储备了“计划实施、争取实施、谋划推动”三类项目总计210个,总投资431.88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218.08亿元。其中:计划实施项目90个,总投资20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27亿元;争取实施项目80个,总投资110.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7.27亿元;谋划推动项目39个,总投资118.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55元。力争2024年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42.4亿元,同比增长12%以上;农牧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60%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669.0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909.72万元,增长16.25%。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669.0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3669.0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00.6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5.22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19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25万元,增长1029.50%。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上年结转结余4775.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25万元,增长32.02%。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二)支出预算总计13669.0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3669.0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 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5.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067.49万元,主要用于一方面用于单位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另一方面用于科研项目支出,主要是本级科研业务费、科研基地建设工程尾款及上年结转科研专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41.36万元,增长44.97%。主要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及人员经费增长;二是本级科研业务费上年由科室代编,今年直接列入单位专项预算;三是科技专项结转较上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92.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和失业保险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0.56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71.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以及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0.53元,增长7.64%。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085.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34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7.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82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无上年结转数据。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3669.64万元,包括本年收入8893.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75.0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0.6万元,占63.6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193.37万元,占1.41%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4775.07万元,占34.93%

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3669.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850.72万元,占57.43%

项目支出5818.31万元,占42.5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48.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6.69万元,增长10.28%。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94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69万元,增长10.2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45.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09万元。其中:

1、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7.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对外联络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3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22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36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36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1166.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53万元,减少5.32%。变动原因:上年有科研业务费项目列支此项支出。

2、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2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30万元,增加743.88%。变动原因:本年本级科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389.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8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3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1万元,增加2.45%。变动原因:一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及退休费调标。二是新入编人员及因工资基数上调社保费增长。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3.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6万元,增加9.25%。变动原因:一是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及退休费调标。二是新入编人员及因工资基数上调社保费增长。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9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6万元,增加6.81%。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养老保险基数上调,养老保险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99.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8万元,增长6.81%。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职业年金基数上调,职业年金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增加15.67%。变动原因:遗属补助上年有工资调增,本年预算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0.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64万元,减少1.55%。变动原因:新退休人员增加,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数下降,缴费预算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7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5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8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7万元,增加6.85%。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医疗保险基数上调,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4万元,增加7.54%。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医疗保险基数上调,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1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9万元,增加8.06%。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医疗保险基数上调,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906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79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13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47万元,增加6.49%。变动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2、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16.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1万元,增加1.88%。变动原因:退役军人援助岗工资增加,预算增加。

3、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243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93万元,增加6.90%。变动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4、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8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8.77万元,增加228.31%。变动原因:结转专项资金增加。

5、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1102.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51万元,增加47.10%。变动原因:结转专项资金增加。

6、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127.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47万元,增加236.19%。变动原因:结转专项资金增加。

7、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101.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5.00万元,减少81.14%。变动原因:上年结转兴安盟 “兴安肉羊”产业园区项目预算减少。

8、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164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41.57万元,增加23860.03%。变动原因:上年结转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用于产业体系部分和协同推广。

9、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变动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10、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年初预算392.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1.77万元,减少73.72%。变动原因:本年没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上年结转导致。

11、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5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4万元,减少6.95%。变动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12、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年初预算62.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80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预算项目。

13、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20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89万元,增加244.08%。变动原因:结转资金增加。

1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6.8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89万元,减少5.80%。变动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1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39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0万元,增加12.69%。变动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1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335.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0.61万元,增加55.07%。变动原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07.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07.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2万元,增加6.69%。变动原因:一是有新入编人员增加预算,二是在职人员工资上调,缴费预算增加。三是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833.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1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9.39万元、津贴补贴1205.35万元、奖金465.94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94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8.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9.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2.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8.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1.84万元、住房公积金507.52万元、退休费433.15万元、生活补助18.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94万元。

(二)公用经费51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26万元、印刷费3.18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3.60万元、电费24.13万元、邮电费10.71万元、取暖费66.69万元、物业管理费26.58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修(护)费16.25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76.34万元、福利费5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生活补助1.78万元、奖励金0.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7万元,占96.74%;公务接待费支出2.68万元,占3.2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2.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3万元,减少4.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0.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80.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97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818.3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67.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247.8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703.47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1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26万元、印刷费3.18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3.60万元、电费24.13万元、邮电费10.71万元、取暖费66.69万元、物业管理费26.58万元、差旅费17.76万元、维修(护)费16.25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0.20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76.34万元、福利费5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2万元、生活补助1.78万元、奖励金0.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1万元。上年相比增加30.26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根据兴党发[2024]6号文件,乡村振兴局预算合并到兴安盟农牧局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476.1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55.9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420.27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6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公开项目2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979.37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忠艳             联系电话:8288736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12张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表

11、项目绩效目标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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