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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来源:科室 作者: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落实全盟农村牧区基本经营管理制度,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落实土地承包政策,承担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及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提出仲裁意见等工作。落实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牧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及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培育指导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各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并制定相关落实措施,承担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情况统计、监测和分析,对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件进行查处,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做好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管理

  部署各旗县市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排查化解确权工作中存在的各类暂缓确权、信息有误、档案资料不全、经营权证未颁证到户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求各旗县市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依法依规做好本级确权数据的保管、更新、维护、应用等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指导各旗县市按照调解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二)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

  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署各旗县市全面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核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开展跨区域重复确认成员处理工作,指导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村一策”健全完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三)农村牧区宅基地制度改革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指导乌兰浩特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整治两项试点工作。成立兴安盟宅基地改革两项试点工作专班,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专项调度会议,指导乌兰浩特市建立健全试点工作领导机制。

  (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

  组织各旗县市开展家庭农牧场认定、旗县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和示范社创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2022年新认定家庭农牧场991家,评定规范化合作社101家,创建旗县市级示范社54家、旗县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1家,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5家,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55个。现全盟注册合作社总数7366家(其中农牧部门备案合作社2581家),认定家庭农牧场总数4321家,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总数971家,年托管服务总面积达到1200万亩次。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6家,自治区级示范社77家,盟级示范社153家,旗县市级示范社255家,规范化合作社902家。累计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0家,盟级示范家庭农牧场210家,旗县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30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4.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万元,增长33.27%,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年度调资、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9.3万元,减少75.4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44.3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8.2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76.39万元,减少74.4%,变动原因:本年度未拨入盟级示范社奖励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46.0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2.91万元,减少78.98%,变动原因:上年度结转资金支出增加,给各旗县市购买软件,导致本年度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244.3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2.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33.92万元,减少78.41%,变动原因:本年度未支出盟级示范社奖励资金。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42.24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项目未完成资金部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38万元,减少26.69%,变动原因:上缴沉淀资金,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8.2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01万元,占99.8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27万元,占0.14%。

  图1.收入决算图

图片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2.0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86.62万元,占92.35%;

  本年项目支出15.45万元,占7.6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图片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34.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0.92万元,增长27.78%,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年度调资、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49.07万元,减少76.18%,变动原因:本年度未拨入盟级示范社奖励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1.79万元。与年初预算183.3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8%。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其中: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工作安排未对土地确权平台维修维护,决算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7.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4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06万元,支出决算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69万元,支出决算1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初退休一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35万元,支出决算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初退休一人。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基数调整。

  5.抚恤(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46万元,支出决算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1.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99万元,支出决算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62万元,支出决算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度基数调整。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150.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44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31.13万元,支出决算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年度调资、增加基础性绩效奖金和年度考核奖。

  2.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无预算,支出为上年度结转资金。

  3.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8.7万元,支出决算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无差异。

  4.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5.4万元,支出决算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决算数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14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1.02万元,支出决算1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退休一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86.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88万元、津贴补贴38.88万元、奖金1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8万元、退休费7.12万元、生活补助2.04万元、医疗费补助0.97万元、奖励金0.45万元。

  (二)公用经费2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3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差旅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专用材料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5.4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3.2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2.2万元、邮电费0.28万元、差旅费2.67万元、培训费1.38万元、专用材料费2.5万元、劳务费3.12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2.2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2.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16万元,支出决算4.51万元,完成预算的87.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4.47万元,完成预算的89.4%;公务接待费预算0.16万元,支出决算0.05万元,完成预算的31.25%。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的原因为:压减经费厉行节约。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3万元,减少10.61%,变动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接待1批次,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来

  检查督导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基本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个,实施项目4个,完成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5.4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38.6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4.0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1.72万元。其中:办公费3.73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1.45万元、差旅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专用材料费0.45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9万元,减少5.19%,变动原因:压减经费厉行节约。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结转)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53分。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土地确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雇佣人员劳务费支出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工作安排未对土地确权平台进行维修维护,资金支付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按进度实施项目。

  2.农业经营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土地确权工作督查检查、案件复核复查等下乡指导检查,费用0.5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对于之前年度结转资金尽快完成项目。

  3.农牧业经营管理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29分。全年预算数为5.4万元,执行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96.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开展农村牧区经营服务相关业务用于宣传印制宣传资料1万元、工作需要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1万元、开展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土地确权工作督查检查、案件复核复查等下乡督导检查费用0.83万元、专用材料费0.94万元、设备购置0.9万元、其他零星支出0.09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进度实施项目。

  4.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72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87.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开展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下乡指导检查7次,进行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宣传2次,举办培训1次,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做好合作社质量整体提升,此项目基本已按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稍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进度实施项目。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进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业务指导3次,使用经费0.34万元,对农村宅基地试点业务宣传1次,使用经费0.2万元,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1.04万元,购买设备1.3万元,基本已按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进度实施项目。

  1.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结转)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结转)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

3.00

1.00

10

33.33

3.33

其中:财政拨款

3.00

3.00

1.00

——

33.33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日常维修维护、数据更新及数据库汇交等工作

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聘用临时人员1个,进行日常维修维护4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修维护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4

8

3.2

聘用临时人员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7

7

质量指标

提高使用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8

8

聘用人员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7

7

时效指标

维修维护时间

定性

2023.1-12

2023.1-12

5

5

聘用时间

定性

2023.1-12

2023.1-12

5

5

成本指标

维修维护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3

0

万元/

5

0

聘用人员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6

0.2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信息应用平台的使用效果

定性

稳步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

对信息应用平台运行的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83.53

2.农业经营管理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农业经营管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0.53

0.53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53

0.53

——

10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土地确权工作督查检查、案件复核复查等下乡指导检查,目标2:农牧业经营管理政策宣传:土地确权、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家庭农牧场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开展清产核资检查、开展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土地确权工作指查检查、案件复核复查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乡业务指导检查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8

8

宣传业务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7

7

质量指标

业务指导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8

8

宣传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7

7

时效指标

业务指导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宣传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成本指标

业务指导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2

万元/

5

5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13

0.13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全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对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的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被指导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100

3.农牧业经营管理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农牧业经营管理资金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40

5.40

5.23

10

96.85

9.69

其中:财政拨款

5.40

5.40

5.23

——

96.8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开展清产核资检查;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农牧民信访核查;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审计;土地确权工作督查、指导。目标2:农牧业经营管理政策宣传:土地确权、规范化合作社建设、家庭农牧场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开展清产核资检查、开展农牧民负担执法检查、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督查、审计、土地确权工作督查检查、案件复核复查等共计7次,进行业务宣传2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乡业务指导检查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7

8

5.6

宣传业务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7

7

质量指标

业务指导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8

8

宣传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7

7

时效指标

业务指导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宣传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成本指标

业务指导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2

万元/

5

5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5

0.5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全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对农村牧区经营服务工作的影响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被指导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

%

10

10

总分

100

97.29

4.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

6.00

5.23

10

87.17

8.72

其中:财政拨款

6.00

6.00

5.23

——

87.17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开展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社会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检查
2、对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政策宣传
3、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训

1、开展合作摄、家庭农牧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检查5
2、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宣传2
3、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训1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乡业务指导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8

5

4

宣传业务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5

5

业务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

5

质量指标

业务指导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3

83

%

5

5

宣传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5

5

培训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5

5

时效指标

业务指导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4

4

宣传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3

3

培训会议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3

3

成本指标

业务指导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2

万元/

3

3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5

0.5

万元/

4

4

培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

1

万元/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影响

定性

1

1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新型经营主体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10

10

总分

100

97.72

5.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0

2.70

2.7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70

2.70

2.7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进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业务指导
2.对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业务进行宣传

进行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业务指导3次,对农村宅基地试点业务宣传1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下乡业务指导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4

3

8

6

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7

7

质量指标

业务指导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8

8

宣传覆盖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85

%

7

7

时效指标

业务指导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宣传时间

定性

2022.1-12

2022.1-12

5

5

成本指标

业务指导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6

0.34

万元/

5

5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2

0.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促进各试点了解改革任务步骤及各项政策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

宅基地利用效果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宅基地试点地区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10

10

总分

100

98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珊珊           联系电话:0482-823670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收入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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