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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科室 作者: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分享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关于兴安盟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机编办发﹝2021﹞59号)确定我单位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农牧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订并实施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

(2)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农机等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盟市级的执法职责。包括:集中行使兽医兽药、畜(牛羊)禽屠、种子、种畜禽管理、化肥、农药、农机机械、生鲜乳、农畜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检疫、植物检疫、业转基因、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渔政渔港、基本农田保护以及农业溉取水基础设施保护等的法律法规赋予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构的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3)在业务上领导各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相规定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指定管辖。按程序调用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开展执法工作。

(4)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盟内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5)负责对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指导全盟农牧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制度建设。

(6)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传和普及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等职权。即:农药、兽药、种子 (草种)  肥料 (复混肥) 、种蓄禽、饲料 (饲料添加剂) 、农机及配 行政 执法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盟的农牧业行 法工作;承办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应诉工作;审核 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各旗县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 大行政处罚案件;查处跨旗县市或旗县市执法机构移送的以 及需要 盟执法机构查处的案件。组织全盟农牧业行政执法 员培训; 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 规及有 关政策;负责全盟兽药质量检验、畜产品质量检测、 术分析评估、技术仲裁工作;指导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质量 验机构 和旗县兽药检验机构业务工作;承担畜产品质量抽 、兽药残留检测、优质畜产品的认证检验和复查跟踪检验工 

2、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国发[2002]17号)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07]34 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 施意见》中提出的“农牧业行政执法队伍是农牧业系统的 一支 基本队伍,是实施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重要力量,要 高度重 视农牧业行政执法建设,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执 的投入,积极解决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及其他执法装备所需经费,保证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常 效地开展”的指示精神。为了解决我盟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步维艰的现象,确保我盟农牧业行政执法健康发展,有力打 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牧业生产 投入品安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有效开展业务工作

1.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按照《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3月28日—4月1日,盟支队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到五个旗县市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对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盟执法支队立案3起,交由旗县市执法大队立案查处11起,盟支队对案件进行督办。并要求各旗县市围绕本次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农资市场进行全面自查,能够改正的限时整改,涉嫌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2.组织开展农资领域执法交叉互检行动。4月27日 -5月11日组织盟、旗执法队伍骨干人员,组成三组检查组,分别到5个旗县市针对农资领域(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农膜)中随机开展抽查检查,并对上次的检查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通过交叉互检增强了旗县市执法大队的互相了解,互相沟通,互相学习并建立了良好的配合机制保障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收到实效

3.开展兽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及群众举报发现,各旗县市遍存在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向兽医局汇报,执法支队下发关于开展兽药、农机、渔业领域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盟开展兽药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兽药市场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促进兽药市场公平竞争,净化兽用生物制品市场秩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渔政亮剑执法专项行动。5月25日联合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前旗公安局、察尔森水库管理局开展渔政执法巡查,出动10台执法车辆、40余人深入察尔森水库上游,野生鲴鱼、哲罗鲑产卵洄游通道、禁捕水域开展渔政执法巡查。执法人员对禁捕河流通过无人机进行认真巡查,仔细察看是否有违法捕鱼行为发生。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河道内分布有数条地笼等非法渔具,执法人员立即对地笼等非法渔具进行打捞上岸并对就地销毁,对捕获的野生鱼苗立即放生。6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察尔森水库上游,野生鲴鱼、哲罗鲑产卵洄游通道、禁捕水域开展渔政执法巡查回头看行动。针对上一次巡查发现非法捕捞的河道及流域,进行无人机再次巡查,河道及流域并没有发现地龙等非法渔具。随后,无人机巡查至察尔森水库宋家屯处,发现禁渔期非垂钓区有群众进行垂钓活动。执法队员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并拉起条幅做了全面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护渔活动的宣传。执法人员对该区域群众游玩丢弃的“白色垃圾”进行了捡拾、收集并带走处理。全面落实渔政执法“亮剑2022专项行动,开展河湖水域内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活动强化渔政执法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取得良好的效果。

5.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备春耕时期,组织各旗县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悬挂横幅、贴反光贴条、竖立警示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农机事故预警

6.“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各级农牧业执法机构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在农资、兽药、饲料、渔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配合法规科、监管科、种业科、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农牧研究所等部门完成农畜产品抽检、肥料抽检、农药抽检等任务,实施“检打联动”,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7.开展农牧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6月16日至7月中旬,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牧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分别到扎旗、突泉、中旗、前旗畜禽养殖场、种植业合作社,摸底检查生产环节是否建立养殖档案和兽药(农药)使用录,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兽药(农药)和人用药,超剂量、超范围用药等行为,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生产行休药期规定,从源头上查找问题、保障我盟产品质量安全。

8.参与羊肉“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9—10月份,盟农牧局开展羊肉“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支队3名执法人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组成员,全程参与行动,打击违规使用兽药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促进屠宰加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兴安盟羊肉质量安全。

9.开展化肥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旗县市执法队伍依法抽查检查辖区内生产、销售领域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等各种肥料产品。严查产品有效养分不足、以低充高、以劣充好以及掺杂掺假等问题。全盟化肥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监督检查巡回检查8次,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6次;检查化肥生产企业6家、检查经营门店629家、检查单质化肥、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水溶性肥料50余个品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余、立案1起。

10.执法办案见成效。截止目前,全盟出动执法人员7649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5198个,已办结案件80起,执法领域涵盖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检疫、农机、渔业等,罚没款金额39.8万元,农业生产事故调处28件,挽回经济损失152.8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1.解决农资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5月16号上午,接到一起药材种子纠纷案件,案件涉及跨旗县跨区域且金额较大,纠纷三方矛盾重重,调解压力重大。盟支队初期多次组织集中调查调解,执法人员经过多次沟通,5月30日,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了赔偿协议,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三方对于协议内容均表示满意该起药材种子案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6月1日,纠纷案的三方当事人,将写着“情系百姓办实事、爱心帮扶暖人心”、“耐心负责好队长、真情意切似家人”、“严格监管为国门、真诚服务为人民”的三面锦旗送到执法人员手中,表示由衷的感谢。

6月份以来,扎旗、前旗、突泉、乌市等农牧业执法机构纷纷接到农药药害举报电话,盟支队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经执法支队前期集中调查,并与农药厂家、经销商和受损失的农民代表座谈协商以及耐心调解,三方人员对于执法人员公平公正耐心调解的态度和热情服务做法感到满意,7月11日上午三方代表将三面锦旗送到执法人员手中,表示感谢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一种新的使命,执法支队将继续履行使命,坚守初心,努力为三农服务。

12.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按照《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方案》,为全方位强化全盟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8月—9月举办三批次全盟执法业务培训,分别为全盟渔政执法培训、农机执法培训、农资标签检查理论与实操业务培训,累计培训220人次。

盟支队今年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四个一”(每周一、学习一个文件、一部法律法规,开展一次业务研讨)培训,通过“骨干讲、大家学”的学习方式,执法人员轮流授课,截止目前已开展了73期“四个一”培训。通过“四个一”培训,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升,并培养了一批执法骨干。

13.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530日召开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平台工作调度会,对各旗县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平台中执法巡查、网上办案、监管对象建设、大数据分析等内容进行现场查询分析,完善平台数据,实现农牧业综合执法网上调度,提高农牧业综合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11月份以来,在乌市、前旗、突泉、扎旗等地农资经营户安装了200余台可视监控设备,逐步推进执法可视化监控管理。

14.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力度。通过“兴安盟农牧业执法”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全盟执法动态,全面全新展示新时代农牧业执法新风貌;公开公示全盟农牧业违法案件举报电话,扩大案件线索来源;通过推送最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供执法人员及时学习掌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机制,广泛宣传《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多部法律、法规全面做好全盟农牧业执法宣传普法工作

15.召开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度会议。523日召开全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度会贯彻落实盟农牧局稻渔综合种养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调度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兽药、农机、渔业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及全盟农牧业执法交叉互查工作中发现的农资市场共性问题进行梳理。

16.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种子法》、《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全力组织各大队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共梳理出241条行政处罚、19条行政强制,明确工作职责,并面向社会全面公开

17.举办2022年全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专题培训暨执法案卷评查及表彰会议。会议表彰扎赉特旗、科右前旗2支执法先进集体和全盟30名执法先进个人以及全盟农牧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通过表彰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加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17.4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41万元,增长8.02%,变动原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标,并补发基础绩效奖金,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长;使用上年结转结余,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经费弥补本年经费不足。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12万元,增长34.9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517.4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96.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135.69万元,增长37.57%,变动原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标,并补发基础绩效奖金,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长。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2022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20.5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7.04%,变动原因:2021年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二)支出决算总计517.4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14.6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1.81万元,增长41.85%,变动原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标,并补发基础绩效奖金,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长

2.结余分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年无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2.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主要为由兴安盟农牧业机械监理所和兴安盟水产工作站并入本单位的项目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69万元,减少85.92%,变动原因: 由于2022年使用结转和结余资金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96.9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6.88万元,占99.9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1:收入决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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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14.6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36.52万元,占84.83%

本年项目支出78.08万元,占15.1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2.支出决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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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01.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74万元,增长4.7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工资调标,并补发基础绩效奖金,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长二是本单位项目增加,项目经费也随之增加,因本年收入支出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13万元,增长36.48%,变动原因:一是由于2021年行政事业位改革,原兴安盟农牧业机械监理所和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7月合并至本单位划转人员上半年工资在原单位发放,2022年为全员全年工资,因此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单位项目增加,项目经费也随之增加,因本年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98.93万元。与年初预算479.0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数为62.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初预算5.42万元,决算支出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2021年行政事业位改革,原兴安盟农牧业机械监理所和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7月合并至本单位退休划转人员上半年工资在原单位发放,2022年为全员全年工资,并且2022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因此人员经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7.96元,决算支出29.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 2022年本单位调出4人,退休2人,需缴纳养老保险的经费支出减少

3.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98万元,决算支出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2022年本单位调出4人,退休2人,需缴纳职业年金的费支出减少

4.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项) 年初预算1.39万元,决算支出4.81万元,完成年初算的346.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单位存在合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欠费于本年补缴,因此与预算存在差异

() 卫生健康支出 (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6.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3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行政单位医疗 (项) 年初预算18.04万元,决算支出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2022年本单位调出4人,退休2人,需缴纳医疗保险的经费支出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 年初预算8.88万元,决算支出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2022年本单位调出4人,退休2人,需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的经费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 (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383.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3.41万元。其中:

1. 农业农村 (款) 行政运行 (项) 年初预算296.06万元,决算支出3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人员工资调标,并补发基础绩效奖金,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增长。

2. 农业农村 (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5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无差异

3.农业农村 (款) 病虫害控制 (项) 年初预算9.06万元,决算支出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4. 农业农村 (款) 农产品质量安全 (项) 年初预算4.80万元,决算支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的差原因:无差异

5. 农业农村 (款) 执法监管 (项) 年初预算35.00万元,决算支出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决算数与年初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下半年无法赴外学习,原计划列支的差旅费没有完成预算支出。

6. 农业农村 (款) 渔业发展 (项) 年初预算 10.00 元,决算支出 1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决算数与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7. 农业农村 (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项) 年初预算0元,决算支出 3.50 万元,年初无此项预算。决算数与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年初无此项目,年中追加,因此产生差异。

)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6.5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92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年初预算28.47万元,决算支出2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2022年本单位调出4人,退休2人,需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43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8.92万元、津贴补贴94.07万元、奖金28.4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08万元、绩效工资14.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64万元、退休费12.92万元、奖励金0.75万元、住房公积金25.55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4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2.63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护)费1.69万元、培训费1.35万元、专用材料费0.46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福利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62.4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7.36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10.3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12.93万元、专用材料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等。

资本性支出5.07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5.07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24万元,支出决算1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万元,完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67%。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本单位本年压缩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少,因此决算与预算产生差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98万元,因公出国 (境) 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4万元,占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0.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 (境) 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境) 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6万元,增长128.87%,变动原因:由于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原兴安盟农牧业机械监理所和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7月合并至本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全年支出,因此较上年决算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接待1批次,4人次,开支内容:接待一次自治区农牧厅领导来我盟考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年无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2021年未发生接待任务。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9个,完成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金额78.08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7.1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60.9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3.59万元。其中:办公费5.6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75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2.63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护)费1.69万元、培训费1.35万元、专用材料费0.46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福利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9.45万元,增长27.68%,变动原因:由于2021年行政事业位改革,原兴安盟农牧业机械监理所和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7月合并至本单位2021年1-6月机构运行经费在原单位产生,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为全年经费,因此本年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6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农牧业行政执法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年初设的绩效目标,目自评得分96.59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0.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实际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年初预计完成5起,实际完成6起涉农涉牧违法查处案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原计划10月外出学习未实现,因此差旅费结余,资金支付缺乏前瞻性,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仍需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5次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实际完成5次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年初预计完成5次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实际完成5次畜产品市场质量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重大农牧业安全事件显著下降,但执法工作仍有进步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3.“渔业补助资金(结转)”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00分。全年预算数为5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完成3次渔政普法宣传工作实际完成3次渔政普法宣传工作,年初预计完成完成3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完成3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效保护了兴安盟境内水域环境和水域生态物种稳定性,但仍需继续努力。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4.“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9.07万元,执行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完成5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际完成5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年初预计完成完成5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完成5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公民对动物防疫知识认识有效提高,但仍有提高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5.“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全年预算数为4.8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数量5实际完成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数量5次,年初预计完成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数量5实际完成畜产品市场监督抽查数量5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效促进促进农畜产品市场健康环境的建立,但仍有提升空间。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

  1. 农牧业行政执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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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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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渔业补助资金(结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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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结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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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结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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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人:张鑫    联系电话:0482-8286693

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收入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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