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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决算公开

来源:科室 作者: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分享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主要开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及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2、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推广、调研工作,承担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农牧业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和产业经济研究工作。

3、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宣传培训工作,推进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草原文化、休闲农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

4、承担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任务。

5、承担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拟订乡村振兴落实意见,协助推进全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无内设机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详细情况见表:

单位名

单位性质

1

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居环境整治改厕排查整改工作

为加快推进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问题户厕摸排整改工作,在8月2日自治区农牧厅反馈了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发现问题、9月2日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通报问题典型案例后,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盟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整改和建设工作调度会议,部署了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并结合我盟实际,制定出台了《兴安盟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户厕问题整改方案》,建立了盟级领导包联旗县市问题户厕摸排整改机制,成立了问题户厕摸排整改工作专班;我中心抽调多名业务人员在盟委办组织督查室组织下分赴旗县市开展了督导。在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的全力督导和各旗县市的大力配合下,我盟问题户厕整改接近尾声、改厕整改质量不断提高、改厕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截至2022年10月23日,全盟“回头看”排查出问题户厕数19898个,整改完成9437个,整改率47.43%。

(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年初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及盟委行署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按照“一年四次集中清、建立机制常年清、门前‘四包’主动清”的总体要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合力,以推进“五清”、普及“五有”、实现“五化”为目标,通过四季集中整治,全力提升全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水平。

2022年,在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与盟局社会事业科的全力督导和各旗县市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实施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清、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等系列活动,我盟累计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34.27万余吨,清理村内水塘3376余口,清理村内沟渠12285.5余公里,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1.93万余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67065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2.64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6709余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53.04万余人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质量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乡镇村屯环境得到良好改善,一大批村庄扮靓了颜值,提靓了气质,找回了面子,做实了里子,形成了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壮美画卷。

(三)农村牧区观察点工作

兴安盟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强化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建设工作,认真完成常规调查、热点问题和动态信息监测等工作。

目前,兴安盟现有8个固定观察点,180户记账户。其中包含2个国家级(兼自治区级)固定观察点和6个自治区级固定观察点。2022年,在自治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年度工作考评中我盟六个旗县市的固定观察点工作获得了2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0.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58万元,增长58.65%,变动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28万元,增长12.9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50.2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9.1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21万元,增长12.2%,变动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7万元,增长1,528.57%,变动原因本单位为新成立单位,拨付项目资金较晚导致未能及时支付

(二)支出决算总计150.2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9.1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7.34万元,增长13.15%,变动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9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自治区固定观察点项目经费及包干经费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4.38%,变动原因:2022年固观察点项目经费年末拨付到账,未能及时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49.1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11万元,占99.3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1万元,占0.67%。

图片1png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49.1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43.11万元,占95.94%;

本年项目支出6.05万元,占4.0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片2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8.2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49万元,增长56.45%,变动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29万元,增长12.35%,变动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48.11万元。与年初预算94.7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56.3%。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6.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8.38万元,支出决算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19万元,支出决算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53万元,支出决算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8.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万元。其中:

1.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97万元,支出决算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2.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57万元,支出决算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7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29万元支出决算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住处决算数为113.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4.03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64.82万元支出决算10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2.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单位业务量增加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3.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42万元、津贴补贴11.09万元、绩效工资28.27万元、奖金10.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新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资金。

(二)公用经费9.77万元办公费0.56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1.91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减少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2万元办公费0.03万元,专项材料费2.97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支出决算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车辆购置。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41万元,减少23.82%,变动原因:响应政策,缩减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国内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外宾。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05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5万元,本年其他资金1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9.77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15万元,物业管理费0.48万元,差旅1.91万元,邮电费0.02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2%,变动原因:响应政策,缩减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1.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完成固定观察点工作。2022年,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先后对全盟六个旗县市的8个固定观察点的记账工作进行实地业务指导共计完成辅导约200户记账户,大于年度指标180户。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入户组织调查开展记账业务培训24次,有效的提高了观察户的责任意识和记账水平。2、全面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工作,针对于2021年计划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验收评选,推动实现全盟人居环境全面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达标率80%以上,达到年初设置目标值,得分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的使用及拨付应提前做计划,使其应用更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项目绩效资金的的使用认识合理分配拨付资金。

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

主管部门

兴安盟农牧局

实施单位

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

5.00

5.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5.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推进厕所革命及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设

2022年,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先后对全盟六个旗县市的8个固定观察点的记账工作进行实地业务指导23次,指导记账户累计360人,对各旗县辅助调查员对记账户的上门指导及纠错情况、记账户的记账及时性、真实准确性进行不定期检查8次,抽查记账户80户,有效地避免了观察户记账不规范、混淆生产性和生活性支出等问题的出现。全年填报《2022年上半年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专项调查表》、《嘎查村组织建设情况及负担状况调查问卷》、《2022年上半年农牧民可支配收入调查》、《2022年1-5月农村牧区劳动力外出就业情况调查》、《2022年上半年村庄专项调查》、《2022年上半年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专项调查》、《农业农村建设项目评价调查》、《农村劳动力返乡留乡就业创业调查》等调查问卷120余份,上报的调查数据及时、准确,进一步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农政策制定发挥决策和参考作用。中心组织调查户开展记账业务培训24次、建立固定观察点微信群发送指导信息300条,通过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观察户的责任意识和记账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固定观察点业务工作

正向

大于等于

180

200

15

15

质量指标

美丽乡村建设达标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

10

8

时效指标

业务完成时间

定性

2022.1-2022.12

2022.1-2022.12

10

10

成本指标

农村牧区固定观察点工作

反向

小于等于

0.028

0.028

万元/户

15

1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人居生活环境提升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8

提升农村牧区经济普查质量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8

可持续影响

促进农村牧区生态环境绿色发展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农牧民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80

90

%

10

10

总分

100

92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部门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桐           联系电话:0482-8288417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收入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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