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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系统汇总的报告

来源:科室 作者: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分享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农牧局为盟行署工作单位,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 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

2、统筹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方面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善、新型农村牧区 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建设。

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盟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4、负责拟订全盟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方案。

5、组织落实全盟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计划。

6、研究拟订全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8、指导农牧业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9、依法开展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防治。

11、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

13、制定并落实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计划和有关政策。

14、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

15、承担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兴安盟农牧局(部门)下设42个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党委(人事科)、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监管科、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兽医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饲草饲料科、畜牧局、种植业科、科技教育科(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办公室(党办),财务室,科研室,水稻研究室,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室,旱作农业研究室,植物保护研究室,畜牧兽医研究室,草业研究室,资源环境与检测技术研究室、综合科(党建工作科)、植保植检科、肥料与节水科、农田灌溉与耕地保护科、农业技术推广科、经济作物技术科、畜牧业技术科、奶业技术科、饲料饲草技术科、水产技术科、生态能源环保科、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科、资源区划科、教育培训科、种业技术推广科。兴安盟农牧局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9家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9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牧局(本级)、兴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安盟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

公益一类

3

兴安盟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推进中心

公益一类

4

兴安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公益一类

5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

7

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8

兴安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

公益一类

9

兴安盟农牧科学研究所

公益一类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盟农牧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农牧局长工作会议和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见行见效,有力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力稳定生产保供给、聚力巩固成果守底线、着力加强产业建设促振兴等方面有成效、有突破,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支撑。

1、牢牢守住“两条底线”,突出抓好四件要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为此,我们在以下四件要事稳稳抓紧、牢牢抓实。

一是全力以赴稳定粮食生产。在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大环境下,我们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的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抗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多措并举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积极争取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9亿元,打造了12个千亩优质高效增粮示范区、8个看禾选种平台,实施耕地轮作138万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1715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达到630万亩以上。本年度粮食播种面积1558.6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34.3亿斤、居全区第二位,实现“十三连丰”;人均粮食产量突破万斤,居全区第一位;粮食单产862斤/亩,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0斤以上。在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的同时,粮食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区前列,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高质量构建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加快建成农牧业强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攻坚克难扩种大豆油料作物。为保障国家油料供应安全,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成立了扩种大豆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将大豆生产者补贴由原来的235元/亩调整到320元/亩,同时将耕地轮作项目补贴资金向大豆、油菜等油料作物上倾斜,并将主粮全部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充分带动广大农民种植大豆和油料作物积极性。本年度大豆种植面积208万亩,超自治区任务9万亩,产量达到5.9亿斤;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面积26.12万亩;两项工作均排在全区前列。

 三是毫不放松抓好重要畜产品供应。我们压实“菜篮子”盟市长负责制主体责任,引导设施农业良性发展,本年度全盟设施农业占地面积3.3万亩,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和突泉县全面完成“十万头肉牛大县”和“百万肉羊大县”建设。我们抢抓自治区推进奶业发展政策机遇,出台了《兴安盟扶持中小奶食品产业八条政策措施》,积极打造自治区奶业发展“副中心”和传统乳制品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建成4座万头牧场,新建5座规模牧场,伊利日处理1500吨加工厂在12月进行了试生产;奶牛存栏达到20.07万头、同比增103.87%,荷斯坦奶牛存栏8.05万头、同比增长58%,奶产量达到60.7万吨。能繁母猪存栏9.5万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1家,肉类产量达28.4万吨。进一步扩大兽医社会化服务范围,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全域推进基础上,额外在阿尔山全域及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和突泉县推进落实。

 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们聚焦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规划(2021-2025)》,进一步优化全盟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谋划骨干主导产业重大项目23项、优势特色产业重大项目24项、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9项,为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指导各旗县市编制了旗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2-3个脱贫主导优势产业,为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鼓励引导盟级以上龙头企业以“订单生产、安排就业、资产收益、入股分工”4种主要农企利益联结方式与农牧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99%;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72%。进一步完善推广产业化联合体产业链带动模式,组建并培育壮大了牛联体、羊联体、米联体、糖联体等41家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其中,自治区级21家、盟级20家),联合体中合计联结龙头企业119家、合作社580家、家庭农牧场1333家,带动农牧户12.5万户,实现了产业壮大、合作发展、脱贫户增收的目标。

 2、紧紧围绕“两个要害”,实施两个专项行动。

只有牢牢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重点实施了耕地保护建设和种业振兴两个行动。

 一是深入实施耕地保护建设行动。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创新实施了“先建后补”建设模式,有力推动了工程建设落地落实;并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统筹推进明年项目建设前期勘察设计。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1.4万亩、工程完成率100%、资金拨付率达到81%,三项指标均排在全区前列。全力抓好黑土地保护,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68亿元,组织投入免耕播种机和远程监测设备4592台套,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608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38%;建设县乡村高标准应用基地52处、实施效果长期监测点7处。

 二是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性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工作,围绕我盟优势特色种业领域开展创新攻关,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任务182份,任务完成率151.7%。扎旗杜美牧业和中旗中农兴安2家企业通过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初审,绿丰泉、嘉茂牧业和三阳牧业通过自治区国家核心育种场评审。特别是,我盟连续两年承担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任务,以最大的试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78%)、最多的试点农户(占全国总数60%)和最全的种植模式(模式全覆盖)实现了“三最”。建成大豆生物育种新品种繁育基地3775亩,收获种子456.14吨,为2023年新品种推广提供了坚实的种源保障。通过自治区、盟、旗、乡镇、嘎查村五级联动,探索建立了具有兴安盟特色的生物育种监管“三防五管三知晓”工作机制,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可供全国参考的监管经验,为生物育种技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贡献了兴安智慧。

3、围绕“两个关键”,抓好两项重点工作

“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农牧业工作确定的发展战略。为此,我们围绕产业化、品牌化两个关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动全盟农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效转型。

 一是持续提升产业化水平。我盟将产业园作为新发展阶段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和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力推进了国、区、盟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进一步成功获批创建了科右中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乌兰浩特市自治区级产业园,充分发挥出了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产业振兴“领头羊”和农牧民就业增收“动力源”的作用。科右中旗、突泉县承接的“内蒙古科尔沁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获农业农村部续建认定批复,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扎赉特旗、科右前旗承接的“内蒙古大兴安岭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获农业农村部续建认定批复,扎赉特旗完成建设任务,科右前旗项目进度80%。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已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2022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科右前旗察尔森镇察尔森嘎查被认定为“2022年度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新认定3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获批;新申报认定10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待批;全年销售收入85.4亿元,同比增长3.34%,增加值23.2亿元,同比增长4.49%。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将达到47%,同比增长6.81%;农畜产品加工业占农牧业总产值比达到0.45:1,同比增长25%,两项指标增幅均位于全区前列。

 二是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严格规范大米用标企业,补充完善了《“兴安盟大米”用标企业监测考核和新申请用标企业审核管理办法(2020-2025)》。组织召开了“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专题推介会,并在呼和浩特市和乌兰浩特市机场增设“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宣传广告牌,在北京、呼市建立了“兴安盟农畜产品”直营店,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依托现有品牌建设成果,扩大“二品一标”企业和产品数量,全盟“二品一标”获证企业已达到154家,产品439个,面积269.4万亩。优选4家大米企业参加在陕西省西安市第六届丝博会,组织了35家企业参加第三十届内蒙古国际农业博览会、25家企业携100余种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参加了第九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通过品牌打造,有效带动我盟优质农畜产品增值增收。

 4、围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两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而乡村振兴的前提就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持续抓紧抓好。

一是系统谋划农村牧区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乌兰浩特市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建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和宅基地数据库,实现宅基地业务数字化管理;相关工作成果获得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成立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854个,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管,组织开展了嘎查村级财务审计;我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获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表彰。积极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认定家庭农牧场991家,评定规范化合作社101家,创建旗县市级示范社54家、旗县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1家,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5家。

二是统筹协调乡村建设和治理。印发了《兴安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关于长效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年开展了四次集中攻坚,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旗县市积极投入资金、设备、人员开展“五清、五有、五化”工作,主街主路基本干净整洁,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较大提升。创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日”活动,参加活动的盟级领导深入包联苏木乡镇、嘎查村,结合“干部到乡工程”,开展“1+N”活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全盟共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共计38.1万余吨,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0.41万余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42863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9万份,张贴宣传标语5143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42万余人次。经过四次集中行动,我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129.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27.83万元,增长99.09%,变动原因:年中追加社会保障缴费财政拨款,同时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所以决算收入大于预算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3.24万元,增长16.2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6,129.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249.1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602.86万元,增长20.58%,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4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15万元,减少98.01%,变动原因:上年项目实施完成。

3、年初结转和结余879.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7.47万元,减少27.13%,变动原因:上年项目实施完成。

(二)支出决算总计16,129.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327.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30.94万元,增长18.85%,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801.8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7.66万元,减少18.14%,变动原因:2022年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5,249.1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81.75万元,占98.2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267.38万元,占1.75%。

1.收入决算图

图片1pn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5,327.4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6,269.75万元,占40.91%;

本年项目支出9,057.7万元,占59.0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图片2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507.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88.19万元,增长95.82%,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77.74万元,增长21.82%,变动原因:科研保障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021.51万元。与年初预算7,892.6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90.32%。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学技术支出类决算数为3238.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21.0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 786.18万元,支出决算99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基础研究(款)其他基础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0 万元,支出决算65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科研保障经费和科研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经费。

3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内蒙古东北黑土地健康和保育技术集成与应用项目经费。

4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3 万元,支出决算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6.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第二届国家农产品加工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大会项目经费。

5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228.8万元,支出决算1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兴安盟作物分子育种及品质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袁隆平院士工作站项目经费。

6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资金活性污泥法脱除酚氮污染物的运行机制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200.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82.54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05万元,支出决算1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134.51万元,支出决算2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451.01万元,支出决算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缴费金额减少。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5.51万元,支出决算2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减少,缴费金额减少。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16.54 万元,支出决算8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去世人员,抚恤金增加。

7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3.15  万元,支出决算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4.89万元,支出决算7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比例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387.3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0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4.35万元,支出决算5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年中从新核定,缴费金额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61.44万元,支出决算18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年中从新核定,缴费金额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41.49万元,支出决算14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年中从新核定,缴费金额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9824.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48.28 万元,支出决算108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人员经费。

2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4.67 万元,支出决算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3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62万元,支出决算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役军人社会缴费支出全部转入工资福利支出。

4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747.81万元,支出决算224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人员经费。

5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 370.02 万元,支出决算6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6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 528.62万元,支出决算71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经费。

7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86.8万元,支出决算1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农畜产品安全监管监测项目经费。

8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下半年无法赴外学习,原计划列支的差旅费没有完成预算支出。

9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0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5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防灾救灾项上年没有结余资金,本年增加自治区专项资金导致

11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12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年初预算8.7万元,支出决算7.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因疫情原因下乡和出差受限,影响项目支出进度。

13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4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 134.23万元,支出决算3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增加上级专项资金导致

15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123万元,支出决算5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收回。

16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154.48万元,支出决算21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本级)项目经费。

17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495.72万元,支出决算60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第三十届内蒙古国际农业博览会暨区域公用品牌展示推进会项目经费。

18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经费。

19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专项资金导致。

20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614.98万元,支出决算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完成预算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37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47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339.73   万元,支出决算3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253.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85.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58.79万元、津贴补贴581.71万元、奖金438.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4.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5.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8万元、绩效工资761.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4.35万元、退休费414.76万元、抚恤金69.70万元、生活补助17.26万元、医疗费补助56.21万元、奖励金1.20万元、住房公积金370.2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16万元。

(二)公用经费46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38万元、印刷费2.14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6.13万元、电费22.10万元、邮电费7.10万元、取暖费62.74万元、物业管理费22.20万元、差旅费6.51万元、维修(护)费8.19万元、租赁费3.94万元、培训费1.90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专用材料费1.42万元、劳务费14.20万元、委托业务费8.00万元、工会经费52.60万元、福利费2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4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767.7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48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万元、绩效工资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18万元。主要用于:1、科研项目间接经费中项目绩效支出;2、原差额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准备期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5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6万元、印刷费144.89万元、咨询费8.8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50万元、邮电费0.71万元、差旅费138.76万元、维修(护)费89.35万元、租赁费290.29万元、会议费61.97万元、培训费169.99万元、专用材料费3,315.50万元、专用燃料费9.10万元、劳务费242.34万元、委托业务费1,205.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4.5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8.82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队员的补助以及副处级领导干部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44.71万元。主要包括:大型修缮144.71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2094.96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287.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621.0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31.05万元、大型修缮30.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3万元。

(六)对企业补助10万元. 主要包括:费用补贴1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12.51万元,支出决算104.86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9.82万元,支出决算103.66万元,完成预算的98.49%;公务接待费预算2.68万元,支出决算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4.4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压缩“三公”经费经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4.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6万元,占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1.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车辆购置。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3.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5.14万元,减少19.52%,变动原因: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9万元,接待17批次,105人次,开支内容:国家和自治区检查、调研工作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外宾。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万元,减少68.53%,变动原因: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22个,实施项目166个,完成项目16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9,057.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574.6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8,749.7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258.7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68.13万元。其中:办公费43.38万元、印刷费2.14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6.13万元、电费22.10万元、邮电费7.10万元、取暖费62.74万元、物业管理费22.20万元、差旅费6.51万元、维修(护)费8.19万元、租赁费3.94万元、培训费1.90万元、公务接待费1.19万元、专用材料费1.42万元、劳务费14.20万元、委托业务费8.00万元、工会经费52.60万元、福利费2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4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0.74万元,减少11.49%,变动原因: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7.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6.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3.6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共有车辆3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7辆、应急保障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主要是青贮收获机3台套、约翰迪尔7M-2204一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牧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66个,共涉及资金9,05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部门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6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6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兴安盟牛肉”专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在呼和浩特机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街和兴安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投放肉牛广告。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灯箱广告,目标值等于12.02平方米,实际完成12.02平方米,市区十字路口显示屏,目标值等于180平方米,实际完成180平方米,灯箱广告,目标值高清,实际完成高清,显示屏广告,目标值高清,实际完成高清,广告时长,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带动牛肉产业收入,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提高,兴安盟肉牛知名度,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提高,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牛肉产业收入,兴安盟肉牛知名度显著提高。

(3)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做到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三是我单位仍然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四是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五是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2科研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该建设项目旨在确保羊场子基地正常运转,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在基地建立长期定位观测站,开展水、土等环境的监测;对外开展科技服务、学术交流、参加培训和学习;对青年创新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为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长期聘用技术人员报酬;补充科研工作设备,科研会议报告厅,会议系统等。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9分。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9.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科研论文年度指标值5篇,当年实际完成值5篇,已全部完成。省级以上刊物科技论文5份,实际完成值5份,已全部完成。其他与项目相关支出成本年度指标值为小于等于77.87万元,实际完成值77.82万元,有0.05万元未执行完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兴安盟农牧学研究所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项目目标设定、实现程度以及资金执行进度实行严格监控,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强化专项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高效利用,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加强后期维护,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中央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协调推广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4分。全年预算数为195.00万元,执行数为144.37万元,完成预算的74.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充分发挥农牧推广科研教学体系协同推广作用,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示范高效主推技术,总体提升基层体系推广能力。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推广优质绿色高效主推技术10次,提高农牧民科学种粮技术;建设农技推广核心示范基地6个,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未考虑到疫情的原因,使项目资金年终有结转。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农牧推广科研教学体系协同推广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最大效能,不断完善推广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示范高效主推技术,提升基层体系推广能力;同时,进一步做好项目相关绩效和监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保障项目自评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度完善,规范管理。严格遵照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坚持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4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43分。全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执行数为 144.71万元,完成预算的64.32%。2022年支出明细如下:2022年项目合计产出144.7103万元整,其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支出144.7103,剩余75万资金已完成仪器设备采购,但因12月份财政未支付该笔业务,所以2022年度未完成仪器设备支付,其余部分项目正常运转一年以后,再进行支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通过投资计划执行和目标建设,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对陆生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投资计划执行和目标建设,提升改造750平方米兽医实验室,购置仪器设备23台,全面提升重要物质装备的科技水平和处理能力,陆生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和防治能力显著增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升动物疫情防控能力,长期影响陆生动物强制免疫效果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和机构满意度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购置的仪器设备涉及固定资产核定,因新系统启用,导致资金支付延后,未能在2022年度支出。二是在完成财政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资金支出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付和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支付。第一、安排绩效专员,负责年初绩效目标的申报,推进项目进度,按时完成设定目标。第二、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将绩效评价纳入单位内部年终考核名录,提高各部门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第三、提早谋划,尽快实施,保障项目有效落实。

5、“农牧业行政执法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59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0.07万元,完成预算的85.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预计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实际完成1次农牧业综合执法指挥和监管平台租赁,年初预计完成5起,实际完成6起涉农涉牧违法查处案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原计划10月外出学习未实现,因此差旅费结余,资金支付缺乏前瞻性,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仍需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未来将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本地实际,更精准地制定项目开展计划。

1“兴安盟牛肉”专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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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研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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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央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协调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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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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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牧业行政执法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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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82-8288718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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