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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兴安盟农牧局(本级)决算公开

来源:科室 作者:计划财科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分享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兴安盟农牧局为盟行署工作单位,组织开展“三农三牧”重 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盟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相关决策部署。

2、统筹实施全面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方面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改善、新型农村牧区精神文明、优秀农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建设。

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盟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转、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4、负责拟订全盟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方案。

5、组织落实全盟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计划。

6、研究拟订全盟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7、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8、指导农牧业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9、依法开展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防治。

11、承担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

13、制定并落实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计划和有关政策。

14、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

15、承担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

16、完成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兴安盟农牧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党委(人事科)、种业管理科、渔业渔政管理局、农田建设监管科、农村牧区社会事业促进科、农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兽医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饲草饲料科、畜牧局、种植业科、科技教育科(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17个职能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兴安盟农牧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兴安盟农牧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全盟农牧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农牧局长工作会议和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见行见效,有力应对了新冠肺炎疫情和自然灾害影响,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力稳定生产保供给、聚力巩固成果守底线、着力加强产业建设促振兴等方面有成效、有突破,全盟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了坚实支撑。

1、牢牢守住“两条底线”,突出抓好四件要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为此,我们在以下四件要事稳稳抓紧、牢牢抓实。

一是全力以赴稳定粮食生产。在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的大环境下,我们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的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抗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多措并举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积极争取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49亿元,打造了12个千亩优质高效增粮示范区、8个看禾选种平台,实施耕地轮作138万亩,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1715万亩次,绿色防控面积达到630万亩以上。本年度粮食播种面积1558.6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34.3亿斤、居全区第二位,实现“十三连丰”;人均粮食产量突破万斤,居全区第一位;粮食单产862斤/亩,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0斤以上。在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的同时,粮食生产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区前列,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高质量构建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加快建成农牧业强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攻坚克难扩种大豆油料作物。为保障国家油料供应安全,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成立了扩种大豆工作专班、专项推进。将大豆生产者补贴由原来的235元/亩调整到320元/亩,同时将耕地轮作项目补贴资金向大豆、油菜等油料作物上倾斜,并将主粮全部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充分带动广大农民种植大豆和油料作物积极性。本年度大豆种植面积208万亩,超自治区任务9万亩,产量达到5.9亿斤;示范推广大豆玉米带状种植面积26.12万亩;两项工作均排在全区前列。

三是毫不放松抓好重要畜产品供应。我们压实“菜篮子”盟市长负责制主体责任,引导设施农业良性发展,本年度全盟设施农业占地面积3.3万亩,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科右前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和突泉县全面完成“十万头肉牛大县”和“百万肉羊大县”建设。我们抢抓自治区推进奶业发展政策机遇,出台了《兴安盟扶持中小奶食品产业八条政策措施》,积极打造自治区奶业发展“副中心”和传统乳制品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建成4座万头牧场,新建5座规模牧场,伊利日处理1500吨加工厂在12月进行了试生产;奶牛存栏达到20.07万头、同比增长103.87%,荷斯坦奶牛存栏8.05万头、同比增长58%,奶产量达到60.7万吨。能繁母猪存栏9.5万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11家,肉类产量达28.4万吨。进一步扩大兽医社会化服务范围,在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科右前旗、科右中旗全域推进基础上,额外在阿尔山全域及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和突泉县推进落实。

 四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我们聚焦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兴安盟乡村产业振兴规划(2021-2025)》,进一步优化全盟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谋划骨干主导产业重大项目23项、优势特色产业重大项目24项、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9项,为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指导各旗县市编制了旗县级特色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打造2-3个脱贫主导优势产业,为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鼓励引导盟级以上龙头企业以“订单生产、安排就业、资产收益、入股分工”4种主要农企利益联结方式与农牧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99%;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比例达到72%。进一步完善推广产业化联合体产业链带动模式,组建并培育壮大了牛联体、羊联体、米联体、糖联体等41家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其中,自治区级21家、盟级20家),联合体中合计联结龙头企业119家、合作社580家、家庭农牧场1333家,带动农牧户12.5万户,实现了产业壮大、合作发展、脱贫户增收的目标。

 2、紧紧围绕“两个要害”,实施两个专项行动。

只有牢牢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全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重点实施了耕地保护建设和种业振兴两个行动。

 一是深入实施耕地保护建设行动。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创新实施了“先建后补”建设模式,有力推动了工程建设落地落实;并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统筹推进明年项目建设前期勘察设计。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1.4万亩、工程完成率100%、资金拨付率达到81%,三项指标均排在全区前列。全力抓好黑土地保护,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68亿元,组织投入免耕播种机和远程监测设备4592台套,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608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38%;建设县乡村高标准应用基地52处、实施效果长期监测点7处。

二是加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性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工作,围绕我盟优势特色种业领域开展创新攻关,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工作任务182份,任务完成率151.7%。扎旗杜美牧业和中旗中农兴安2家企业通过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初审,绿丰泉、嘉茂牧业和三阳牧业通过自治区国家核心育种场评审。特别是,我盟连续两年承担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试点任务,以最大的试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78%)、最多的试点农户(占全国总数60%)和最全的种植模式(模式全覆盖)实现了“三最”。建成大豆生物育种新品种繁育基地3775亩,收获种子456.14吨,为2023年新品种推广提供了坚实的种源保障。通过自治区、盟、旗、乡镇、嘎查村五级联动,探索建立了具有兴安盟特色的生物育种监管“三防五管三知晓”工作机制,为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可供全国参考的监管经验,为生物育种技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贡献了兴安智慧。

3、围绕“两个关键”,抓好两项重点工作

“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农牧业工作确定的发展战略。为此,我们围绕产业化、品牌化两个关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动全盟农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效转型。

一是持续提升产业化水平。我盟将产业园作为新发展阶段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和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有力推进了国、区、盟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进一步成功获批创建了科右中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乌兰浩特市自治区级产业园,充分发挥出了现代农业产业园乡村产业振兴“领头羊”和农牧民就业增收“动力源”的作用。科右中旗、突泉县承接的“内蒙古科尔沁肉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获农业农村部续建认定批复,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扎赉特旗、科右前旗承接的“内蒙古大兴安岭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续建项目获农业农村部续建认定批复,扎赉特旗完成建设任务,科右前旗项目进度80%。扎赉特旗巴彦扎拉嘎乡已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2022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科右前旗察尔森镇察尔森嘎查被认定为“2022年度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新认定3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获批;新申报认定10家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待批;全年销售收入85.4亿元,同比增长3.34%,增加值23.2亿元,同比增长4.49%。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将达到47%,同比增长6.81%;农畜产品加工业占农牧业总产值比达到0.45:1,同比增长25%,两项指标增幅均位于全区前列。

二是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严格规范大米用标企业,补充完善了《“兴安盟大米”用标企业监测考核和新申请用标企业审核管理办法(2020-2025)》。组织召开了“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专题推介会,并在呼和浩特市和乌兰浩特市机场增设“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宣传广告牌,在北京、呼市建立了“兴安盟农畜产品”直营店,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依托现有品牌建设成果,扩大“二品一标”企业和产品数量,全盟“二品一标”获证企业已达到154家,产品439个,面积269.4万亩。优选4家大米企业参加在陕西省西安市第六届丝博会,组织了35家企业参加第三十届内蒙古国际农业博览会、25家企业携100余种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参加了第九届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通过品牌打造,有效带动我盟优质农畜产品增值增收。

 4、围绕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两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而乡村振兴的前提就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必须持续抓紧抓好。

一是系统谋划农村牧区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乌兰浩特市全面完成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建成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和宅基地数据库,实现宅基地业务数字化管理;相关工作成果获得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专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成立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854个,加强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监管,组织开展了嘎查村级财务审计;我盟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获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表彰。积极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新认定家庭农牧场991家,评定规范化合作社101家,创建旗县市级示范社54家、旗县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51家,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5家。

二是统筹协调乡村建设和治理。印发了《兴安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关于长效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年开展了四次集中攻坚,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旗县市积极投入资金、设备、人员开展“五清、五有、五化”工作,主街主路基本干净整洁,长效管护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较大提升。创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日”活动,参加活动的盟级领导深入包联苏木乡镇、嘎查村,结合“干部到乡工程”,开展“1+N”活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全盟共清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共计38.1万余吨,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40.41万余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42863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7.9万份,张贴宣传标语5143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42万余人次。经过四次集中行动,我盟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85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84.03万元,增长86%,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77万元,减少2.0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858.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578.9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0.13万元,减少1.92%,变动原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279.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9.64万元,减少3.33%,变动原因:2022年实施完成2021年未完成项目。

(二)支出决算总计3,858.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59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8.75万元,减少1.61%,变动原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258.8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第三十届内蒙古国际农业博览会项目、畜禽屠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专线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02万元,减少7.51%,变动原因:2022年实施完成2021年未完成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578.9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8.41万元,占99.9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53万元,占0.01%。

1.收入决算图

图片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599.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991.19万元,占27.54%;

本年项目支出2,608.51万元,占72.46%;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图片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757.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83.51万元,增长81.15%,变动原因:年中增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55万元,增长0.6%,变动原因:离退休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592.28万元。与年初预算2,074.4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73.1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29.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5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05万元,支出决算11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61.02万元,支出决算5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0.51万元,支出决算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4.64万元,支出决算3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增去世人员,抚恤金增加。

5、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1.26万元,支出决算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95万元,支出决算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役军人社保缴费支出改为在其他工资福利中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62.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9.32万元,支出决算3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8.81万元,支出决算2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本完成年初预算。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3253.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34.03万元。其中:

1、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35.2万元,支出决算63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2、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67万元,支出决算1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

3、农业农村(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62万元,支出决算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役军人社保缴费支出全部转入工资福利支出。

4、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107.09万元,支出决算1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5、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183万元,支出决算2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自治区动物防疫补助-强制免疫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经费。

6、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畜产品安全监管监测项目经费。

7、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年初预算103万元,支出决算4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收回。

8.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年初预算144.23万元,支出决算20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本级)项目经费。

9、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120.35万元,支出决算18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第三十届内蒙古国际农业博览会暨区域公用品牌展示推进会项目经费

10、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兴安盟大米、兴安盟牛肉项目经费。

11、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614.99万元,支出决算6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资金有结转。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6.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9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77万元,支出决算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983.7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3.03万元、津贴补贴161.19万元、奖金7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97万元、退休费117.24万元、抚恤金28.14万元、生活补助4.74万元、医疗费补助15.73万元、住房公积金46.95万元。

(二)公用经费142.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1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4.50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取暖费42.43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1.02万元、维修(护)费1.24万元、租赁费3.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13.21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7.06万元、福利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608.5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67万元、印刷费84.13万元、差旅费60.18万元、租赁费220.00万元、会议费18.19万元、培训费26.19万元、专用材料费293.73万元、委托业务费869.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4.7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7.43万元、奖励金0.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队员的补助以及副处级领导干部奖励金。

(四)资本性支出61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3.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99.16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22万元,支出决算1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00万元,支出决算14.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4%;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支出决算0.17万元,完成预算的77.27%。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上级检查验收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9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占98.86%;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1.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此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车辆购置。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93万元,减少66.92%,变动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接待2批次,9人次,开支内容:上级检查调研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外宾。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92万元,减少94.46%,变动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费,支出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40个,实施项目41个,完成项目4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608.51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217.6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607.3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42.27万元,其中:办公费7.81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4.50万元、邮电费1.16万元、取暖费42.43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差旅费1.02万元、维修(护)费1.24万元、租赁费3.94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劳务费13.21万元、委托业务费0.15万元、工会经费7.06万元、福利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8.93万元,减少32.64%,变动原因: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6.0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兴安盟农牧局(本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兴安盟农牧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260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我单位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兴安盟农牧局2022年在决算中反映4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4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兴安盟牛肉”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在呼和浩特机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街和兴安南路交汇处东南角投放肉牛广告。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灯箱广告,目标值等于12.02平方米,实际完成12.02平方米,市区十字路口显示屏,目标值等于180平方米,实际完成180平方米,灯箱广告,目标值高清,实际完成高清,显示屏广告,目标值高清,实际完成高清,广告时长,目标值等于12月,实际完成12月,带动牛肉产业收入,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提高,兴安盟肉牛知名度,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提高,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带动牛肉产业收入,兴安盟肉牛知名度显著提高。

(3)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做到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三是我单位仍然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四是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五是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2、2022年种业振兴专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种业市场监管,保障种业市场环境良好。完成本地区种子市场监管和监督抽检任务。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种业振兴专项项目资金共12万元,用于农牧民购种指导及科普宣传材料的制种及印制。其中制作农牧民购种指导展板100个,花费2.9万元,展板分别放置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科右中旗、突泉县等农牧民较集中位置,提升农牧民购种能力。印刷农牧民购种指导及有效维权宣传材料10万张,花费9.1万元,分别发放六个旗县市的农牧民及种植大户,通过宣传提高选种及维权能力,减少因种子问题导致的减产减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有效提升种业市场监管能力。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种业监管执法年、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督促旗县结合乡镇、村屯实际需求将展板、宣传单页有序发放至农牧民手中,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让农民掌握基本购种知识,畅通依法维权的渠道。同时根据农民投诉举报的涉种案件,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种业技术专家开展检验检测及证据收集,依法依规处理,保障农民用种安全,促进农牧业增产丰收。

3、2022年盟本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突发疫情处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强制免疫及畜间布病补贴、应急物资储备,口蹄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疫情保持平稳。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成本控制管理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使用得当,收支持平。完全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完成。支出项目通过前期准备,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项目规划的要求,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工作情况完成率100%,指标值100%,完成质量满意,完成的各项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按职能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有效提高口蹄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畜事件。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年度《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兽医工作要点》等全面组织实施春秋季集中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消毒灭源、宣传培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了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上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细化项目绩效目标,查阅财务会计资料、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现场实地核查。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了全盟重大疫情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4、农机化补助资金(结转)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印刷各式宣传材料。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为了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必不可少,培建专业性的、公益性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进行专业生产协作,形成行业合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农机机械化宣传推广上必不可少,2022年农机化补助资金用于农机化宣传印刷2.36万元,办公材料印刷0.64万元,切实把农机化宣传工作做大做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对人民群众机械化宣传率达到90%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三是我单位仍然进一步抓好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使财政资金高质、高效服务社会;四是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五是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按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要求,及时组织报账并做好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5、种植业良法推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37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34.10万元,完成预算的75.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开展种植业良法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开展及培训,现场观摩会。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种植业良法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装备引进、试验示范、开展及培训,现场观摩会。产出情况为观摩培训,目标值大于等于5次,实际完成5次,培训新型经营主体,目标值大于等于500人,实际完成500人,示范区节本增效,目标值大于等于10%,实际完成10%,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促进种粮积极性,目标值稳步提升,实际完成稳步提升,粮食产量,目标值保护稳定,实际完成保护稳定,辐射带动区农民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85%,示范区农民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9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产量。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此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发现的主要问题:随着国家对农牧业工作重视程度加大,资金保障略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落实后续任务。科学制定《2023年兴安盟优质高效增粮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旗县按照不低于自治区下达示范区总数120%的比例及每种作物至少有一个差额的要求,报送技术方案。二是做好分解任务。突出优势作物和优势产区,科学分解具体作物的实施片区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为保障2023年项目顺利推进,待2023年后续资金到位后我们将第一时间拨付至旗县区财政局。并敦促旗县区立即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子、有机肥等物化补助和社会化服务补贴等方面。

1、“兴安盟牛肉”专项项目

图片3

2、2022年种业振兴专项项目

图片4

3、2022年盟本级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突发疫情处置项目

图片5

4、农机化补助资金(结转)项目

图片6

5、种植业良法推广经费项目

图片7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482-828873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决算表

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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