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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水产工作站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盟农牧局 作者:盟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分享到:

兴安盟水产工作站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19年5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兴安盟水产工作站为兴安盟农牧局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盟渔业发展规划,维护渔业秩序,促进渔业发展。

2、编制提出水产技术推广、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加适用水产技术的审定;检查、总结、交流水产技术推广开发工作,指导各旗县市水产推广队伍建设。

3、监督检查并保证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珍贵水生动物和重要水生植物,监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业纠纷;负责对渔业“许可证”审核发放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兴安盟水产工作站为独立预算单位1家,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

兴安盟水产工作站无内设科室,编制11人,在编职工10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18.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08万元,下降12.57%,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单位人员调出一人,人员经费减少16.1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0.98万元。

支出预算118.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7.08万元,下降12.57%,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单位人员调出一人,人员经费减少16.1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0.98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79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1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9万元,占比100%。

主要用于“兴安盟水产工作站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业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8.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106.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主要用于兴安盟水产工作站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水产技术推广及渔政管理服务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的取暖费和妇女卫生费及遗属补助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9.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兴安盟水产工作站“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7万元,比上年4.75万元减少0.48万元,降幅10.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25增加0.02万元,增长8%,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增加,接待次数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上年预算4.50万元减少0.50万元,下降11.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11.11%,减少主要是由于节约开支,缩减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兴安盟水产工作站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79万元,比上年135.87万元减少17.08万元,下降12.57%。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24万元、差旅费3.32万元、培训费0.1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福利费1.1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6.1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0.78、劳务费1.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奖励金0.30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预算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通信车辆1辆等,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各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82-826711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

兴安盟水产工作站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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