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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科室 作者:兴安盟农牧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分享到:

  兴安盟农牧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盟农牧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农牧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理念, 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本单位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2019年召开以“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法治工作会议18次;召开研究深化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会议5次;听取有关法治工作汇报4次。二是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指导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制定《兴安盟农牧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之中,以此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依法清理并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效率。按照盟行署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要求,将2项审批事项全部录入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办理。梳理编制实施清单,明确办理环节、办理流程、责任人,压缩办理时限。二是进一步进行监管事项梳理,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上的责任事项认领监管事项45项,并梳理编制相关实施清单,录入监管人员和监管信息。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和盟行署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与备案程序。相关文件在盟行署和盟农牧信息网公开发布,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随时查阅、复制、下载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便利。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进行梳理,确认执法主体13个,行政执法人员79名。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印发并实施《兴安盟农牧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二)全面推行农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积极向盟委、行署汇报,推进全盟农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要求,盟、旗两农牧领域全面整合农牧执法职能,实现农牧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

  四、严格执法、加强农牧领域行业监管

  2019年上半年,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农机及渔业等相关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368人次,发放农药安全使用等宣传资料10.08万份;检查农资批发、运输和经销企业 1148家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确保我农用物资质量安全。

  10-12月份盟农牧局组织全盟开展农牧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摸排本辖区内侵占集体资产,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干涉集体土地发包、流转、入股等乱象线索;全盟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我盟养殖、屠宰、兽药、流通、动物诊疗等环节的800余家场所开展了近2000次监督检查,查处了案件80余起;饲料草种监督检验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饲料生产、经营、养殖环节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落实“212”巡查制度;渔业渔政管理机构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等活动专项整治,参与执法检查船艇10艘次,出动专项执法检查人员261人次,查处电鱼案件2起,收缴电鱼器具2套,罚款金额6000元;清理整治违规网具数量25张顶, 检查渔港码头及渔船自然停靠点89次;种子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法生产农作物转基因种子的监管,对盟内内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及自治区水稻、玉米品种进行转基因检测,共检测样品400余个,砍除自治区品种区域试验品种8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建立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信息中心承担网站信息发布及维护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范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我局的重要活动、举办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等内容,截至2019年11月份,我局共发布信息1680条,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内部重要人事变动等内容,大大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依申请主动公开的信息,应由各科室提供需报公开的信息内容,填写信息拟发布审批单,并履行审核签发手续,或随公文一并报批,标明公开属性,根据拟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提请分管领导保密审查、审定签发,由信息中心在盟农牧局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

  六、加强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上级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要求,把开展涉农维稳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各自的职责。妥善处理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各类信访件均按时办结,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维护了“三农”工作的稳定。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农牧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计划清单,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责。二是开展干部学法活动。全员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及考试。同时将法治内容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执法人员重点学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常抓不懈,定期安排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盟级法制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四是明确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人员参加盟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2019年无司法、检察、公安的建议书和提示函,无行政复议、和行政涉诉案件。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等信息录入法治一体化平台,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五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聘请了圣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年来,通过制度建设,约束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程。

  兴安盟农牧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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