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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安盟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科室 作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3日 分享到:

兴  安  盟  农  牧  局

兴农牧发〔201988号      签发人:邱枫

关于印发《兴安盟2019年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旗县市农牧局,局属相关科室、站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局长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我制定了《兴安盟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及相关科室、站所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兴安盟农牧局

            2019年3月13

兴安盟2019年农畜产品质量

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要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和全区农牧局长会议及全盟农牧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牧业高质量发展10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底线,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并举,以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高农畜产品质量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供给

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推动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标准的集成转化、推广和使用指导,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引导生产经营单位按标生产,巩固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成果,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支持推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从源头上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优质安全农畜产品挖掘力度,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各旗县市政府要出台相应奖补政策,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19年底,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产品产量增幅达到15%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达到15个。加强“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强化风险预警、隐患排查和淘汰退出机制,维护品牌公信力,确保“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加大绿色食品宣传和市场推介,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在脱贫攻坚中的助力作用,叫响一批“乡土”品牌。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测,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开展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70%以上旗县和全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落实好随机抽样、异地互检、复检比对、会商分析、检打联动等制度,加强监测结果通报发布和预警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时节、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抽查,对集中上市、外调量大的产品开展专项监测。建立全天候舆情监测、跟踪分析与处置机制,及时跟踪相关舆情信息,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根据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掌握风险隐患因子。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监管监测体系,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继续抓好《苏木乡镇(街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和《苏木乡镇(街道)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规范》的推广实施工作。重点推进质量安全旗县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县和计划摘帽的贫困旗县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补贴力度,鼓励推动盟本级、旗县统筹投入资金,做好标准化乡镇监管站建设条件保障工作。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项目建设、验收、运行和“双认证”工作。强化地方属地责任落实,充分保障地方实验室运行经费,更新检测仪器设备,配齐配强检验检测队伍。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靶向监管,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和投入品监管七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蔬菜残留超标、禽蛋禁用药物、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水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开展投入品抽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为农牧业生产保驾护航。对风险隐患大、问题易发多发的跨省交界地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实施检打联动,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推动农资和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工作,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

     五、加快追溯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

做好国家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按时完成监管机构、质检机构,绿色食品企业、农牧部门认证的有机农产品企业在国家平台的注册工作,确保追溯管理主体备案率达到100%。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出台自治区配套实施意见,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挂钩作为一项强制性工作安排,全面做好衔接工作。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为重点,开展追溯、监管、监测和执法业务应用,确保区域内新型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追溯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六、巩固安全县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扩大创建规模,力争新创建2个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以及质检机构、标准化乡镇站建设滞后的,严格执行退出机制,保证安全旗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公信力。鼓励各创建试点单位针对监管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带动作用。探索产销对接新模式,发挥好安全县金字招牌作用,组织参加好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优质农产品与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盟市整建制创建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创建。
           七、加大宣传力度,筑牢农畜产品舆论阵地

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大型广告牌等各类媒体的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特别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三品一标”优质产品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技术咨询、科普解读,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多形式、多渠道科普解读热点问题,对各类谣言、传言或不实信息及时发声辟谣,会同有关部门对造谣传谣行为进行综合治理,营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舆论环境。

    八、加强人才建设,打造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队伍

组织开展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师资培训,加大基层监管、检测人员培训力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练兵,组织参加好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等部门,理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职称评聘渠道,争取落实实验人员相关待遇。大力推进全监管队伍作风转变,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目标,造就一支“四勤四有”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大力开展基层调研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守纪律规矩,树立大局意识,打造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行风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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