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来源:科室 时间:2022-11-08 11:05:15 点击量: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自治区下达我盟两批一次性农民种粮补贴,补贴作物限定为粮食作物。补贴对象:在合法耕地上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水稻、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实际种植水稻、小麦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标准:水稻每亩补贴110元,小麦、杂粮杂豆每亩补贴29元。

  第二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渠道发放。补贴方式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补贴或可根据土地流转证明将资金发放到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实际种植户。发放办法可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各旗县市、盟农场局进一步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水稻、小麦、杂粮杂豆的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兴安盟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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