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

来源:科室 时间:2022-11-08 11:04:42 点击量:

       结合国家下达我区粮食生产和扩种大豆任务,自治区要求今年的生产者补贴要进一步调整大豆、玉米补贴差额,同时下达了油菜生产者补贴和带状复合种植补贴要求。具体补贴标准:结合我盟大豆玉米种植效益分析,确定2022年大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35元/亩调整为32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根据大豆、马铃薯、油菜、带状复合补贴落实后剩余资金测算,预计在25元/亩左右。油菜生产者补贴为30元/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地块要求按照两种作物实际种植面积享受生产者补贴;具体补贴范围: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补贴范围限定为合法耕地,各旗县市、盟农垦事业发展中心依据中央、自治区及盟内政策规定,除以下几项明确规定不享受生产者补贴外,可结合本地实际经旗县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具体确定补贴范围。

  下列情况不得享受补贴: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种植面积;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未经过批准新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面积;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的面积;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秋季经农牧、统计部门核实生产地块产量低于本旗县市近三年统计部门确定的平均产量的50%。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完善兴安盟2022年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71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 网站维护电话: 0482-8288756 Email: mnmyxxzx@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1 蒙ICP备20001408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0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