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科技之窗 > 种植业

无机肥料介绍

来源:旗县市农牧局 作者: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分享到:

  无机肥是以水、空气、矿物质等原料,经过化学反应和(或)机械加工制成的肥料。如氮肥、磷肥、钾肥及中、微量元素肥料等,简称化肥。无机肥料都具有养分含量高、速效性强、使用方便等特点,但肥效持续时间短,养分单一,长期大量使用会使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大大降低,致使土壤板结,给下茬作物生产带来较大影响,在施肥时应与农家肥配合使用,二者之间可以取长补短,可以使养分供应更全面持久,提高肥效,减少养分损失。

  (一)氮素肥料:主要有尿素、碳酸氢铵、硫酸铵、氯化铵和硝酸铵等,这些肥料有的易淋失,有的肥效迅速,有的肥效较缓慢。如果施用时没有相应的措施,都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施用时必须根据作物种类、土壤性质等来选择相应的氮肥品种。

  1、 尿素  含氮量一般为44—46%,含氮量高,在使用时应均匀施用,而且要与种子或苗保持5cm以上的距离,以防止烧籽烧苗,做追肥时要深施到7 — 8cm,防止氮素挥发。

  2、 碳酸氢铵  含氮17—18%,在使用时应防止挥发,要做到深施5 — 10cm立即培土,在水田施用时应保持5 — 6cm深的水层,注意防止烧伤种子和幼苗。

  3、 硫酸铵  含氮20—21%,属于生理酸性肥料,多用于碱性土壤,长期施用时,为防止土壤酸化,应与有机肥配合使用,施用后应注意覆土。

  4、 氯化铵  含氮24—25%,适用于酸性和石灰性土壤上,不宜在盐碱地上使用,由于氯化铵含有大量的氯离子,在马铃薯、甜菜等施用能造成不良影响,施用于块根、块茎作物上能降低淀粉含量。

  5、 硝酸铵   含氮33—35%,在做种肥时应尽量避免接触种子,以防烧种,做追肥使用时要加强中耕管理。在水田上容易发生流失和反硝化作用,故不宜在水田使用。

  (二)磷素肥料:主要有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磷矿粉等,因为磷肥在土壤中的移动性较小,所以一般提倡深施做基肥。

  1、过磷酸钙    过磷酸钙属水融性磷肥,是我国目前使用最多最广的一种低浓度磷肥,除含有大于12%的有效水溶性磷外,还含有钙、镁、硫等作物所需要的微量元素。施用过磷酸钙可促使作物生长发育,提早成熟,增加产量;另外,由于过磷酸钙中含有少量的游离酸,对于改良碱性土壤,提高作物产量,具有独到之处。

  2、钙镁磷肥    钙镁磷肥含有效磷(P2O5)14—20%,可作基肥、追肥和种肥,最适合于作基肥深施,作基肥施用量一般每亩为15 — 30斤,若作追肥应早施并施在根系附近。钙镁磷肥施入土壤后,其中磷只能被弱酸溶解,要经过一定的转化过程,才能被作物利用,所以肥效较慢,属缓效肥料。一般要结合深耕,将肥料均匀施入土壤,使它与土壤混合,以利于土壤酸对它的溶解,并利于作物的吸收。钙镁磷肥应优先施在吸收磷能力强和喜钙、镁、硅的作物上,喜钙作物有豆科作物(如大豆等)和十字花科作物(如油菜、萝卜、白菜等),喜硅作物有水稻、谷子、玉米等。

  3、磷矿粉   含有效磷14—36%,磷矿粉属难溶性磷肥,施入土壤中后经慢慢分解变成水溶性磷后,才能被作物吸收利用,由于这种溶解作用比较慢,所以当季肥效较慢,往往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才显出较好的效果,因此,磷矿粉宜作基肥深施,不适合作追肥。为了促使磷矿粉溶解,施用时要和土壤充分混合,磷矿粉在施用时应考虑首先在吸收利用能力强的作物上施用,除豆科作物和油菜、萝卜、荞麦外,果树及多年生林木对磷矿粉的利用能力也较强。

  (三) 钾素肥料:主要有硫酸钾、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等,钾对植物的正常生长发育、产量形成、抗逆性及品质等均有重要影响。在施用时,要注意钾肥与氮、磷和中、微量元素的平衡施用。由于钾肥施入土壤后,流动性小,故钾肥一般做底肥或早期追肥,而对于生长期长的作物或土壤保肥能力差的砂质土壤也可分次施用,应掌握前重后轻。

  1、 硫酸钾    硫酸钾含量一般为48 — 52%,易溶于水和易被植物吸收,吸湿性弱,属生理酸性肥料。适用于各种作物,尤其是土豆等忌氯作物上施用比氯化钾效果好。做基肥和早期追肥效果好,同磷矿粉混合施用,可提高磷的利用率。

  2、 氯化钾    氯化钾含氧化钾48—60%,是高浓度的速效钾肥,也是用量最多、使用范围较广的钾肥品种,氯化钾与硫酸钾一样适宜作基肥或早期追肥,肥效也相近,但一般不宜作种肥。因为氯离子易影响附近种子的发芽。也不宜在忌氯作物上使用。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 网站维护电话: 0482-8288756 Email: mnmyxxzx@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1 蒙ICP备20001408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0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