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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工作

来源:所属单位 作者: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分享到: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事关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2021年1月12日,兴安盟农村牧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学习工作,党支部书记马玺主持会议。会上,马玺书记重点对《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重大意义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学习,着重介绍了离婚冷静期、禁止高利放贷、保护个人信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等亮点内容。

  马玺书记要求,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学习领会到的《民法典》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纷纷表示,今后会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用法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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