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盟农牧局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农牧函〔2025〕148 号),文件要求: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的农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乌市农科局迅速响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组织安监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及镇(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设施农业园区、企业及合作社开展生产情况和农畜产品上市时间调查摸底、禁限用农药及国家标准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指导、检测仪及胶体金速测筛查等工作。
截至目前,已到3所学校、7家生产主体(4家屠宰企业和3家蛋鸡养殖场)及86家种植户,进行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宣传工作,期间发放宣传材料320余份,仪器检测25批次、胶体金速测筛查124批次农产品,全部合格。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五一、端午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让百姓吃到放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