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要求,结合乌兰浩特市实际,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3月12日下午,在乌兰浩特市农科局局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乌兰浩特市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培训会。乌兰浩特市农药、兽药经营门店及监管人员共计11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会上,乌兰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周秘作开班讲话,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志明就农药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安监股负责人田凯就农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讲解。本次培训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加强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个体工商户主体责任。培训结束后,发放盟农牧局印发的“3.15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在行动(守护舌尖安全,共建品质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明白纸、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相关材料230余份。
下一步,培训将继续以分级分班形式,深入到全市镇(园区、涉农办事处),培训内容主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6类对象开展培训。培训计划3月末结束,预计培训人次2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