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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土地确权、维护民族团结

来源:所属单位 作者:兴安盟农牧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分享到:

  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关乎于党和国家惠农惠牧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乎于嘎查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更关乎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兴安盟总人口163.93万,是以蒙古族占主体,汉族占多数,由蒙、汉、满、朝鲜、回等20多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其中蒙古族人口71.51万,人口占比大、聚居程度高,民族文化特点显著。推进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于兴安盟来说,既是巩固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措施,也是维护民族团结和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我盟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地方政策及盟委、行署有关工作要求,自2014年9月起历时5年,全面推进并完成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盟实测集体耕地1631.8万亩,完善签订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合同26.8万份,确认承包地块126.6万块、确认承包面积1018.8万亩,建立起各旗县市土地确权成果数据库,颁发《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6.8万份,颁证到户率达到99.3%,高于全国颁证率3个百分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通报表扬,兴安盟农牧业经营管理站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为确保全盟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能够如期圆满完成,切实维护好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各民族群众平等享有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我盟在确权工作过程中:

  落实政策是任务目标。受历史因素、区位因素及民族风俗文化等影响,农村牧区各地之间情况千差万别,为确保党和国家改革政策落实到基层不走样且能够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顺利实施,我盟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族差异性问题,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兴安盟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兴安盟嘎查村确权方案指导意见》、《兴安盟确权成果档案管理制度》等系列文件,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规范流程,注重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涉及嘎查村确权的各类重大事项严格履行民主议事制度,充分考虑民族文化差异,“一村一策”制定确权方案、群力群策细化落实,确保国家改革政策能够在我盟落地生根。

  压实责任是基础要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村牧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单一部门难以推动,为确保改革任务有序推进,盟、旗县市、苏木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牧区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起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党委政府牵头抓总、多部门紧密配合、上下级实时联动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充实队伍是必备条件。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工作人员的技术和政策把控能力要求较强,为打造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确权队伍,我盟通过定期召开专题培训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分阶段、分批次、菜单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累计培训盟、旗、乡、村四级土地确权工作人员及测绘单位技术人员1.25余万人次;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着重培育一批熟悉少数民族情况的工作人员,克服语音沟通障碍、尊重民族生活习俗,减少工作阻力,确保全盟统一操作流程、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政策导向,不断充实确权队伍力量。

  切实宣传是改革关键。农村牧区改革工作离不开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支持,盟、旗县市两级农牧部门多次深入全盟所有苏木乡镇、嘎查村一线,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宣讲3000余次,累计印发政策宣传单10万份、致农牧民群众的一封信26万份、宣传册3万余册、宣传画1万余份、政策汇编和技术规程5000余份、宣传标语2000余条,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及村内广播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宣传,使各族农牧民群众实现从“要我确权”到“我要确权”的思想转变,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进来,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务实求真是必由之路。土地确权工作离不开广大农牧民群众,为确保权属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我盟坚持以实测辅以航拍影像的方式开展权属调查。各级农牧部门通过航拍影像明确地块分布整体情况,不论严寒酷暑,充分利用节庆假日等农牧民集中返乡时节,进村入户带领嘎查村工作人员实地走访每一个农户开展承包方家庭情况及相关权属信息调查,指导测绘技术单位业务人员深入每一个地块,通过村集体、承包方本人及毗邻地块(物)所有人三方现场共同指界确认的方式进行打点测量。全盟共调查承包户27万户,实测地块166.6块,确保不漏一个人、不差一块地。严格按照上级验收方案,在各旗县市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农牧、档案及第三方技术单位等多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深入全部55个苏木乡镇开展盟级核验,走访调查55个发包方、275个承包方,实地检测1187块承包地、3713个界址点,进一步确保成果真实性、准确性。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6.8万份,确权成果得到各级政府和各族农牧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抓实过程是有效保障。我盟始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基本原则,在严格保障确权成果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建立定期报送制度,实行十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根据各旗县市进展情况实时调整工作部署,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质保量推进确权工作。盟委、行署及时组织各旗县市党委、政府和盟直相关部门召开全盟层面联席推进会议7次,重点商讨解决确权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确保政策落实不跑偏、工作程序合法规范。

  夯实成效是持续追求。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土地确权工作成果,确保数据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我盟组织各旗县市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做好问题排查、信息核实、勘误修正、数据更新、档案整理、矛盾纠纷化解、应用平台建设等。集中力量解决2473户承包户因历史遗留造成的暂缓确权问题;重新核实17808户承包户确权信息,实时更新家庭成员信息6209条、承包地块权属信息34816条,确保成果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整理“三级”综合管理类档案1.6万件,确权登记类档案84.6万卷,纠纷调处类951卷,特殊载体类4.4万件,实现档案资料“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在我盟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各级农牧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指导及各相关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全盟圆满完成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解决了过往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明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了对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建立健全了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管理制度,成果数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为全盟今后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等提供重要依据,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等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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