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农牧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媒体宣传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指导思想
二、突发公共事件界定
三、处置原则
四、事件分级
五、组织机构
六、应急措施
七、附则
为规范农牧领域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守牢农牧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二、突发公共事件界定
1. 重大动物疫情;
2. 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 农牧业重大自然灾害;
4. 种子质量重大事故;
5. 农机事故;
6. 涉及农牧业农村牧区的其他各类紧急突发公共事件。
三、处置原则
1. 遵循维护党和国家政治大局,维护农牧领域整体形象和合法权益的原则;
2. 遵循快速反应、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负面效应的原则;
3. 遵循保障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原则;
4. 遵循积极稳妥引导舆论,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的原则。
四、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事件。
五、组织机构
1. 成立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机构成员
组长:邱枫
副组长:付晓秋
成员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 机构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突发事件,组织突发事件新闻宣传的应急预案,并妥善实施处置工作。
六、应急措施
1. 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启动新闻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及时发布事件状况和应急处置最新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稳妥地引导舆论。
2. 由应急领导小组对重点媒体要进行不间断舆情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舆情要快速准确研判,要把握舆论总体态势及舆情走向,及时为政府及局党组提供决策建议。
3. 第一时间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实时监控网络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争取盟委宣传部的支持,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错误信息。
4. 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在第一时间在兴安盟农牧局公众微信和门户网站发布已经认定的简要信息,并向媒体公开,随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的进展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 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有效利用主流媒体正确引导舆论,及时请有关专家科学讲解、澄清事实,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对不良信息,要第一时间辟谣并纠正,消除公众恐慌。
七、附则
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形势需要、实际情况及时评审、修订、更新。
本预案由兴安盟农牧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地 址:铁西北路兴安盟农牧业局综合办公大楼 网站维护电话: 0482-8288756 Email: mnmyxxzx@163.com
兴安盟农牧局主办 网站标识码1522000021 蒙ICP备20001408 蒙公网安备 15220102010050号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