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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经管站开展2020年第二批盟级规范化合作社申报工作

来源:旗县市农牧业局 作者: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分享到: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提升乌市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按照兴安盟农牧业经营管理站《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规范化农牧民合作社评定工作的通知》(兴农牧经【2020】40号)文件要求,2020年11月,乌市经管站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批兴安盟级规范化合作社申报工作。

  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乌市经管站严格依据《兴安盟盟级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化标准(试行)》要求,按照嘎查村组织合作社申报、各镇(办事处)、农业园区初审、市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盟农牧业经营管理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工作开展过程中,乌市经管站业务人员认真指导各镇(办事处)、农业园区经管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指导嘎查村按要求筛选合作社、指导合作社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镇级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上报至乌市经管站,乌市经管站依据申报材料,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到各镇(办事处)、农业园区,检查申报的各个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情况,复核合作社申报情况,复核后形成推荐文件,将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材料上报至盟经管站,由上级业务部门择优认定。目前此次申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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