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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运输动物车辆备案工作

来源:旗县市农牧业局 作者: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分享到:

  为有效防控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强化动物承运人的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自3月20日起,乌市动监所按照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的《关于做好动物运输车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开展生猪等活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要求畜禽运输车辆向市动监所备案,明确了备案程序,运输车辆应符合的条件,切实加强了运输车辆监管。目前全市共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畜禽运输车辆34辆。

  此项工作有序推进,自4月1日起,未进行备案的跨省、跨地区动物运输车辆将停止动物检疫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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