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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旗广大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

来源:旗县市农牧业局,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作者: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分享到:

  农机驾驶员朋友们:

  你们好!又到一年农忙季,首先对您为我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在你们长期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配合下,我旗农机化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我旗荣获了“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旗县。为不断提升农机驾驶员的驾驶操作水平,确保高效、顺畅、安全开展农机生产作业,进一步巩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成果,农机监理真诚希望你们谨记以下事项:

  1、申领、换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或到期换发驾驶证的朋友,请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一份、白底免冠一寸彩照8张(到期换发驾驶证需白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到当地农机站或旗农机监理站办理。拖拉机驾驶人应于驾驶证有效期满的前90日内,向当地农机站或旗农机监理站申请换证。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牧业机械驾驶人需持有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农牧业机械驾驶证方可驾驶作业,否则农机监理部门将依法对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您依法处以15日以下拘留。取得驾驶操作证后,在驾驶操作农牧业机械时,应随身携带驾驶操作证。

  2、农业机械必须要注册登记。在注册登记时,请您携带拖拉机的购车发票、整车合格证、发动机以及机车(底盘)号码拓印膜、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当地农机站或旗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所拥有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需注册登记的农牧业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需到当地农机站或旗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农牧业机械号牌、行驶证,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农机监理部门将依法扣押您的机械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取得号牌的农牧业机械,应当正确悬挂号牌,不得遮挡、涂改、污损号牌,否则农机监理部门将扣留农牧业机械,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及时参加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行登记管理的农牧业机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4、请广大机手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安全设施齐全有效。按照GB 23254《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的技术要求,规范粘贴拖拉机专用安全反光贴。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安全设施不全的农业机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驾驶操作证件。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农机驾驶员朋友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珍惜他人生命,守护自己的幸福,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的意识,遵章守法,不违章作业,不违法载人,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扎赉特旗的农机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的幸福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0482-601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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