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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盟农牧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全新启航—盟农牧业执法支队召开第一次业务调度会

来源:所属单位 作者: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分享到:

  2021年2月22日,新年伊始,盟农牧局人事科丁永刚科长和姜畔同志代表盟农牧局党组召集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职工,召开职工会议,宣布单位新领导班子任职令,郑耀辉同志任盟执法支队队长,孙光亚、张雪松同志任副支队长协助工作。丁永刚科长代表局党组对新领导班子提出要求和希望,希望在新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盟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能迈上新台阶。班子成员集体表态,一定紧紧围绕在局党组周围,认真开展综合执法业务,加强学习与培训,恪尽职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站位高、业务素质强的执法队伍。

  随后,新领导班子召开第一次农牧业综合执法业务调度会议,会议要求全体职工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农牧办主任、农牧厅厅长牧远在全区农牧局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兴安盟委员会 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推动兴安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明确新形势下工作重点,助力兴安盟现代农牧业经济发展;二是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充分理解文件中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针对不特定企业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提前向社会公告,除国家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只能开展一次”的要求,在具体执法实践中,要求执法人员要熟知法律程序,同时要改变、完善原有的执法方式,采用“互联网+”、远程监控等方式创新执法机制,做好兴安盟农牧业发展的保驾护航者。三是针对单位职工人员来源广、工作内容较多、执法经验不足等情况,要求全体职工学习与工作有关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农牧各领域专业法,要精学、细学,要做到法律条款熟记于心,执法办案流程规范执行,每个执法人员都要能够指导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全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评价和考核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具体执法工作安排上,会议强调,春耕生产马上开始,农资产品逐渐进入销售、使用旺季。为确保优质农资产品供应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近期马上开展农资产品安全检查,在摸清监管对象信息的基础上,以查带训,确保执法队伍素质提高,保障农资产品安全。同时,适应我盟牛产业发展,排查跨省引牛情况,严厉打击引牛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我盟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最后,郑耀辉队长提出,近期一段时间内,领导班子要与每位职工进行谈话,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工作擅长领域及个人工作思路,以便快速做好下步工作分工安排。会议决定,随着工作的开展,执法支队内部的培训、学习,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业务调度会议要经常开。尽快打造一支战斗力强悍的农牧业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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