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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科室 作者:兴安盟农牧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6日 分享到:

  2020年,兴安盟农牧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农牧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兴安盟农牧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明确本单位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根据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020年召开专门会议4次,研究综合执法改革、农资打假、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二是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民法典、党规党纪及相关农牧领域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指导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三是将法治工作情况纳入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此推动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履行部门的职能职责。2020年承接自治区下放行政许可权力11项,经过权责事项的重新梳理,我局现有行政许可权力14项,行政检查59项;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委托承担行政处罚203项、行政强制24项,经司法部门审核,得到盟行署的批准公布。做到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同时,经盟行署同意将原有的6项权力下放旗县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农业农村部的负面清单进行梳理,在农牧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全面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并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职能的调整进行动态管理。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和盟行署规范性文件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完善相关的制度,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与备案程序。

  全面推行农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推进全盟农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盟农牧局和6个旗县市已经全面整合了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现有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7个。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进一步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进行梳理,确认执法主体7个,明确执法主体性质。经过梳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2名,其中:新通过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15人。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强化执法考评和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职权法定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全面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推进“三项制度”的实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四、严格执法、加强农牧领域行业监管

  2020年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734人次,查处问题157起。其中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查处问题148起,立案查处70起,责令整改78起;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立案查处9起。

  全盟各级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年共立案查处95起,严厉打击农牧业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

  五、加强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强化政务公开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建立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办结提案23件。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责任。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内容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划定公开范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我局的重要活动、举办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等内容,截至2020年12月份末,我局共发布信息1535条,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内部重要人事变动等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提高农牧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制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计划清单,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责。二是开展干部学法活动。全员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及考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将法治内容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执法人员重点学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常抓不懈,定期安排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盟级法制培训,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四是明确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制度,安排人员参加盟司法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2020年无司法、检察、公安的建议书和提示函,无行政复议、和行政涉诉案件。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将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协同监管平台、信用平台及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五是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聘请了圣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为本单位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2020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件,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组织开展“12.4”宪法学习、贯彻、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活动期间,利用大屏幕、集中学习等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30人开展了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1次,二是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初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普法清单,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利用日常下乡、扶贫等机会深入企业、乡村进行宣传。同时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14次,有效推动依法治理能力的提升。三是将法治工作及普法学习纳入对个人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全员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考试,2020年法宣在线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参加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普法、学法形式常态化、多样化,提高学习效率、效果、兴趣。

  八、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

  配合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巡视组做好各项自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组织学习、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等措施进一步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意识,立足本职、服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一是2020年全局14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盟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事项、人员、授权三到位。并进一步梳理服务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网上办理比率。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一次,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农牧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加强公开公示、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措施,促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完善“一单两库”,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检查行为。并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执法、学法、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树立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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