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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盟2022年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结果、及优秀案卷表彰的通报

来源:科室 作者:兴安盟农牧局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分享到:

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盟2022年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兴农牧发〔2022〕41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盟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8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盟2022年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后,各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在自查的基础上,共推荐报送行政处罚案卷17卷。9月下旬,我局组织盟司法局、圣泉律师事务所及局法规科选派的专家,组成评审组,从执法主体、当事人、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经专家集体评议,确定优秀案卷  卷,其中,一等优秀案卷1卷,二等优秀案卷1卷,三等优秀案卷1卷(具体名单见附件),并从优秀案卷中选出2卷参加自治区农牧厅优秀案卷评选活动。

  经报请局党组同意,决定对3个优秀案卷的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进行通报表彰。

  从评查情况看,案卷质量较上一年有所提高,但我盟案卷整体质量与其他优秀盟市相比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问题

  (一)法律适用问题。

  一是部分案卷适用法律未具体到款或项,或款项混淆不清;二是违法行为定性不准,法律依据选取适用存在问题,导致法律适用错误;三是处罚自由裁量失当,对可以从轻处罚的顶格处罚,对给予从轻、减轻处罚的,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三是法律条款引用不准确,随着《行政处罚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个别案卷在引用法律条款时仍然使用旧的条款。

  (二)执法程序问题。

  一是部分案卷存在立案前先行调查取证过多,超出先行调查范围,存在先调查取证后立案的情况;二是个别案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等文书无执法机关意见或未体现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等具体内容,个别案件无法制审核意见;三是个别案卷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四是部分案卷缺少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佐证材料和表述,如缺少执法全过程记录光盘或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整。五是个别案卷缺少材料,如案中缺少《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缺少调查取证照片、缺少罚没物品照片、缺少网络查验结果照片等,不能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六是集体讨论会议记录未表明参加人员身份,不能体现主要领导等至少三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三)文书制作问题

  一是部分案卷执法文书案号不一致,如同一案卷中,文书号送达记录中文书号前后不一致,文书号混乱;二是部分执法文书中执法机构意见、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法制机构意见栏只有签字,无具体明确意见;文书中不需要填写的栏目或者空白处没有按照规范用斜线划去,有选择项的非选择项没有用斜线划去;三是个别页码标注不全、卷内材料排序不规范、卷末编号不统一、案卷内容填写不全、缺少执法证号及执法人员签字、执法文书有错字漏字问题;四是个别案卷对当事人填写不规范不严谨,对法人的处罚,当事人信息填写在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栏;四是部分案卷文书送达回证时间不符合逻辑,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5月20日送达,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5月19日送达。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整改

  案卷评查工作对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各个旗县市农牧和科技局要将案卷评查工作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规范农牧业行政执法的一项长效机制来抓。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照评查标准,逐项逐环节梳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不再出类似问题。

  (二)加强培训学习

  各旗县市要加强学习,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靠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三)强化执法监管

  各旗县市要以此次案卷评查活动为切入点,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要求开展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强化对农牧业行政处罚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检查方式,加强农牧业行政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督,规范农牧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我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2年全盟农牧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兴安盟农牧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2022年全盟农牧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一等奖(共1卷)

  案卷名(案卷编号):兴安盟绿源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旗农(动监)罚[2021]04号)

  执法机构: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李永胜 陈磊

  推荐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二等奖(共1卷)

  案卷名(案卷编号):科右前旗勿布林特布新兽药店经营假兽药案(前旗(农)(兽药)罚[2022]3号)

  执法机构: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白国玺 陈宝光

  推荐单位:科尔沁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三等奖(共1卷)

  案卷名(案卷编号):扎赉特旗六兴兽药店经营劣兽药案(扎农立[2022]10号)

  执法机构:扎赉特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案人员:孙志波 刘小海

  推荐单位: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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