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乡村振兴资金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农牧局
地 址:乌兰浩特市铁西北大路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8288718
电子邮箱:nmjcwk2021@126.com
附件: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农牧局
2021年9月20日
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 位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乌兰浩特市 | 10.1 | |
科右前旗 | 86.4 | |
突泉县 | 172.16 | |
扎赉特旗 | 767.02 | |
科右中旗 | 396.34 | |
盟农垦中心 | 33 | |
合计 | 146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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