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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室 作者:兴安盟农牧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分享到:

 兴  安  盟  农  牧  局

  兴农牧发〔2020〕2号                  签发人:邱枫

 

 关于加强“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

  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农牧局、局属相关科室站所:

  2019年以来,我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稳中向好,没有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但个别旗县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风险隐患。2020年“春节”将至,“十四冬”、自治区“两会”也即举办,为做好“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职责

  “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是农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时期,是畜禽集中屠宰的重点时段,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旗县市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工作理念,明确分工、分兵把守,种植业部门要加强对肥料、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科学用药;畜牧业部门要加强畜禽屠宰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散小农牧户指导培训工作;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水产品健康养殖推动力度;兽医部门要加强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和养殖环节畜禽用药监管工作;饲草饲料部门要加强对饲料违法添加和“瘦肉精”监管;农牧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测监管力度,指导建立监管名录,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各旗县市农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做好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强化监督抽查,实施检打联动

  各旗县市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积极组织检测机构对“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集中上市的农畜产品开展监管抽查工作,严格按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监管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切实发挥监督抽查作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源,及时清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突出问题导向,加强专项整治

  各旗县市要针对问题多发地区、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和重点品种,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蔬来、禽蛋、牛羊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非法经营行为,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十四冬”承办比赛场地任务的突泉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树立“发现问题是成绩、解决可题是政绩”的工作理念,全面排查和消除问题隐患。

  四、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各旗县市要加大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在“春节“十四冬”和自治区“两会”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源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各旗县市要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借助电视、广播、报刊、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体,普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治区农牧厅、盟局将在春节前后,由种植、畜牧、兽医、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监营责任落实不到位和问题突出地区,将通报属地人民政府,并约淡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

                                            兴安盟农牧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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